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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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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9-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9-证券简称:红墙股份-公告编号:2019-059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延期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由原定的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延期至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19 年5月17日(星期五),审议事项不变。

一、原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3日一2019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7日

二、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原因

由于会议筹备、工作安排等原因,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决定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延期至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

三、延期后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7日一2019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其他事项均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附件:《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8日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7日一2019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补充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8、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11、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廖朝理先生、师海霞女士作《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

上述1-8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9、10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9年5月21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红墙股份证券部,邮编:516127,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752-6113907。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21日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何嘉雄 联系电话:0752-6113907

传真号码:0752-6113901 电子邮箱:public@redwall.com.cn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9”,投票简称为“红墙投票”。

2.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5月2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应填写票数。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为2019年 月 日,本次受托期限至2019年5月2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