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9-032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八日上午九点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保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为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会议决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延长至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为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9-033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八日下午13点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王虎根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9-034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海药业”)于2018年6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延长至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为止。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长远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5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1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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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陈保华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4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26.58%股份的股东陈保华先生,在2019年5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5月2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双鸽和平国际酒店四楼国际会议中心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1日
至2019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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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上述第16、1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上述其他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9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