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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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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9-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359 股票简称:*ST北讯 公告编号:2019-042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5月7日、5月8日、5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4.3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披露了关于年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2、除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因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

股票代码:002359 股票简称:*ST北讯 公告编号:2019-043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经事后审核发现,原披露的公告中存在部分错误需要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的更正

2018年度报告中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6,492,174.0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7,271,018.59元;总资产15,930,807,157.05元等主要数据均无变化。

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处置收益、母公司利润表中资产处置收益、母公司利润表中财务费用的利息费用及利息收入及附注中部分内容等涉及变更,其更正内容已在更新后的年报中标记为黑色加粗字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18年年度报告》(更新)。

2、关于《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更正

更正前:

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对2018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19)第110ZA5250号)。我们认为,理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有限时间内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的专项说明,该报告较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基础和待确认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会,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该事项,尽快消除影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表示意见的因素,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更正后:

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2018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19)第110ZA5250号)。

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中,我们获悉公司可能存在关联资金往来和资金占用问题,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提议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提到的天宇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的“2.大额预付设备款的款项性质和潜在的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完整性”事项,提请公司对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披露的性质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请专业机构对此发表意见。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这些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除此上述更正外,原报告其他内容不变,不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业绩造成影响。公司对上述报告中出现的错误以及对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变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公告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出现,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并始终欢迎及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和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持续的监督。

特此公告。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