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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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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谢洪燕

2019年5月11日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9-036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益智,作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益智

2019年5月11日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9-037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四川泸天化进出口贸易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子公司四川泸天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壹亿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且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泸天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 为拓展经营业务,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的融资,融资方式不限于票据融资、流动资金贷款等,贷款期限为1年,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需本公司为上述壹亿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进出口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对外贸易,生产经营正常,资产规模小,因此该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3、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四川泸天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5名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因此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泸天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8月31日

3、注册地点: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云台路一段68号西南商贸城二期D区LM-586号

4、法定代表人:沈勤

5、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范围:化肥化工产品及原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食品、机械设备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贸易代理服务;批发兼零售:煤炭;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进出口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进出口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1,424.58万元,负债总额11,162.80万元,资产负债率97.7%。截止2019年3月30日,进出口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6,793.06万元,净资产299.70万元,营业收入6,930.66万元,负债总额16,493.36万元,资产负债率98.2%。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与贷款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义务履行期限:1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鉴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9年5月10日召开了董事会会议,我们认为: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通过对此次决策和披露信息的审议,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是为了为拓展经营业务,对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有促进作用。本次担保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程序合法事项有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金融机构留债8758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1日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9-038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有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 5月 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1日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9-039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已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对监事会进行换届改选。

2019年5月 7 日,经公司四届一次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代进女士、郭春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职工监事代进女士、郭春建先生将与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选举出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1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代进: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泸天化公司集体经济管理处劳动服务公司技术员、生技科长、办公室副主任;泸天化股份公司工会办公室秘书;工会机关党支部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工会机关党支部书记、工会女工委员会主任、市总工会挂职锻炼任市总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党群工作部部长。

代进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春建:男,197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曾任泸天化尿素一车间化工操作工、班长、工艺管理员、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 ;尿素二车间主任;合成二车间主任;生产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能源管理部部长。现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安监部部长、党支部书记;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安监部部长。

郭春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9-040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5)公司定于 2019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年5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向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增加201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止2019年5月10日集团公司持有公司28,6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24%,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认为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刊登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对该通知进行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提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4日下午14: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下午15:00至5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

截止2019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17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宾馆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18年高管薪酬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财买理财产品的的议案》

12、《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廖廷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赵永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吴冬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刘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刘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周永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杨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谢洪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益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关于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选举陈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选举古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选举杜一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8、《关于为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9、《关于为子公司四川泸天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除上述第14、18、19 项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即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18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21日一23日 9:00一17:00

3、登记地点:泸天化董事会办公室(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号楼)

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联 系 人: 王斌 朱鸿艳

联系电话: 0830-4122476 0830-4122195

传 真: 0830-4123267

邮 编: 646300

2、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2

2.投票简称:天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代表的股份数:

本人(或单位)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法人单位委托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冶理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聘与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廖廷君先生、赵永清先生、刘奇先生、吴冬萍女士、刘星先生、周永建先生为第七届非独立董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勇先生、谢洪燕女士、益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关于为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是为了拓展经营业务,对公司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具有积极作用。本次担保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程序合法事项有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杨勇 谢洪燕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