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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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9-41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发出《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30)。上述公告已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15:00至2019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石桥路357号)

汽轮动力大厦第六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郑斌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7名,代表股份505,071,0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8%。

其中:国家股股东(内资股东)代表1名,所持股份479,82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4%;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6名,共代表股份25,246,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6名,代表股份505,066,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1名,代表股份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7%。

2、其他到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机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斌、杜闻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