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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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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全部股权
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9-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9-036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全部股权

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概述: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民制药”、“公司”)将与赵选民签署《股权回购框架协议》。赵选民拟回购公司持有的白水县济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水济民医院”或“目标公司”) 6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白水济民医院股份。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过去12个月内,赵选民先生借款给白水济民医院共计2,660万元。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金额为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8年3月,公司、赵选民、白水济民医院及台州黄岩济民君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民君创”)共同签署了关于白水济民医院的《股权转让协议》(下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公司以人民币壹亿贰仟陆佰万(126,000,000.00元)的对价,受让赵选民、济民君创合计所持有的目标公司60%的股权。

2、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了自2018年起,目标公司连续三年承诺的扣非净利润。现目标公司未能完成2018年承诺业绩,根据协议,赵选民负有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或应公司要求回购公司所持目标公司股权的义务。

3、经协商,公司与赵选民将签署《股权回购框架协议》,具体如下:赵选民全额回购公司所持目标公司60%股权,回购对价为公司股权投资本金12,600万元+投资本金为基数按照6.3%/年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白水济民医院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金额。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赵选民是白水济民医院自然人股东,其持有白水济民医院4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按照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程序审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赵选民:中国公民,身份证号:612***********6819,陕西省白水县城关镇苍颉路。现持有白水济民医院40%的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是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的持股10%以上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赵选民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赵选民先生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公司名称:白水县济民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27MA6Y2NAE0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赵选民

设立日期:2017年2月15日

注册资本:8,500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东风路008号

经营范围:综合医院的经营,医疗器械、耗材、药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标的经营概况

目标医院于2017年3月9日获得白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同意设置 医院的批复,确定白水济民医院系一家私有营利性医院,并于2017年6月1 日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编号PDY11581061052717A1002。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白水济民医院于2018年4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本次股权回购前白水济民医院的股权结构:

5、本次股权回购后白水济民医院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白水济民医院的股权,白水济民医院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拟回购的白水济民医院60%股权,已质押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6、交易的定价依据

经双方协商,赵选民的回购公司持有目标公司60%的股权对价为:公司股权投资本金12,600万元+投资本金为基数按照6.3%/年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白水济民医院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数据,截至2018年4-12月,白水济民医院的净利润为586.42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甲方: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赵选民

1、经协商,甲方拟要求乙方全额回购甲方受让的白水济民医院60%的股权(对应白水济民医院5,100万元的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回购对价为:甲方持有标的股权的投资本金+以甲方持有标的股权的投资本金为基数按照6.3%/年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目标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金额。

2、乙方应于回购方案通过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7000万元首期回购款,甲方收到首期回购款的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手续(自甲方名下变更为乙方名下,并相应变更执行董事),余款应于标的股权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后3个月内支付完毕,但最迟不得超过2019年9月30日。

3、股权转让协议对2018年至2019年的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及利润补偿义务进行了约定,如本协议签署后,乙方按约定履行了回购义务,原协议业绩承诺方即本协议乙方的利润补偿承诺及义务同步终止。

4、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及目标公司盖章后生效,但回购事项及具体回购方案,仍应经甲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实施。甲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各方根据本框架协议另行签署正式的股权回购协议。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以“大健康产业”为主线,围绕医药-器械-医疗的大健康产业链,持续完善大健康产业布局,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一家以化学制药、医疗器械产业为基础、医疗服务产业为重点、生物科技产业为核心的国内外一流的医疗健康科技集团。本次转让白水济民医院主要因该公司未能完成承诺业绩所致,对公司的战略实施及生产经营影响较小,医疗服务产业仍为公司战略布局的重点。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白水济民医院的股权,白水济民医院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本次交易采取协商定价的定价原则,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数据,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回购价格。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公司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全部股权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子公司原始股东定向回购白水济民医院60%股权,回购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有关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如下:我们同意通过《转让控股子公司全部股权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赵选民定向回购白水济民医院60%股权,有关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从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公司股权投资本金12,600万元+投资本金为基数按照6.3%/年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白水济民医院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金额(即本次交易金额)。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收购或出售资产、受让或转让股权、对外投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9-037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路888号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3日

至2019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9年4月25日和2019年5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9年5月 31日下午14:30。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登记时间:

2019年5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大道888号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潘敏 联系电话:0576-84066800 传真:0576-84066666

3、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邮政编码:318020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9-038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涉及 “植物提取物人造肉”的任何相关业务。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9年5月8日、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0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情况

2、公司股票价格的市盈率明显偏高,短期涨幅较大

截至2019年5月1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36.87元/股,静态市盈率为367.98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显示公司所处的医药制造行业市盈率为29.99倍;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发布的上海市场A股制造业静态市盈率为19.7倍。公司市盈率明显高于行业市盈率。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近期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自查不存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事项。

4、2018年12月1日、2019年4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它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目前该事项正在按计划进行,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经公司自查和问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除第4点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与本公司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公告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