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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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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0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5月13日上午9点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9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张茂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明确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1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并经2018年11月29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3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不超过2307.7万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2018年11月29日-2019年5月28日),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及国家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2018-069、2018-070)。

截至2019年5月1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4,158,00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40%。成交的最高价为11.09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9.76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53,247,422.41元(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明确回购股份用途

为保证实施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更好地维护投资者权益,结合2019年1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实施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已经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且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种用途具体情况的,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应明确各种用途具体对应的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并经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及时披露,公司对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股份用途进行了明确,具体如下:

(一)原内容:

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及国家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二)现调整为: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事项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2018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由董事会确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三、独立董事关于明确回购股份用途的意见

公司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明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相关通知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明确回购股份用途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2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5月13日,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茂义先生关于办理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业务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具体情况

2018年5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茂义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3,87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14日,到期购回日为2019年5月14日,购回期限为365天。

2019年5月13日,张茂义先生就上述13,87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延期回购手续,购回交易日由2019年5月14日延期至2020年5月14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茂义先生持有公司147,462,26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2%;本次延期购回后,张茂义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9,57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53.9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11%。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张茂义先生本次办理延期购回的业务,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张茂义先生进行本次股票质押回购延期购回主要是出于个人融资需求。张茂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主要还款来源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若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进一步下跌并出现平仓风险,张茂义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