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版 要闻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5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交所全面压实科创板
经纪业务券商主体责任

2019-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版)

二是未能严格落实科创板交易权限开通条件,综合评估的部分环节流于形式。比如,有券商错误计算日均资产数据,有券商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定级偏低,有券商只是测评流于形式,内容简单等。

三是券商风险揭示工作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比如,有部分券商尚未对账户资产变动异常的投资者进行更详细的风险揭示。

交易所建议券商采用“事前控制、事中严审、事后核查”的机制来做好投资者适当性工作。事前控制即券商完善相关监测指标,在投资者申请开通权限前进行前端控制。比如,有券商在线上开通权限时设置更高的门槛,投资者除了需满足“20天50万元”的标准外,其账户资产还需达到开通前20日的日终资产高于50万元的天数超过5天。事中控制即临柜开户时,券商审慎核查投资者资产来源等;在投资者完成权限开通之后,券商还需持续监控投资者的资产变动情况。

券商责任意识需继续加强

资深券商人士指出,有券商营业部从业人员风控意识淡薄,出于考核压力、人情关系等考虑,明知部分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与科创板无法匹配,依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种行为的本质就是合规大于风控。”上述券商经纪业务负责人进一步解释道,在合规大于风控的操作思路下,证券公司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券商无法了解客户,因此也很难掌握客户资产来源、知晓客户的风险偏好。

华泰证券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监管层要求券商在投资者准入方面对投资者资质做实质性审核,有助于券商承担起独立责任,未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将出现根本性变革。

“证券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应从前期基于合规文化向基于风险管控的业务发展思路转型,做好业务细节的有效管理,从资产核查、风险测评、集中度、科创板融资融券等业务规则出发,制定适合符合监管要求和证券公司自身风控特点的业务规则。”德邦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高伟生认为。

资深券业人士介绍,监管层赋予券商客户资质审核责任,也意味着一旦客户不予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券商有权利拒绝为其提供科创板股票交易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权限开通,拒绝为其下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