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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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平安高等级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起点金额的公告

2019-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9年5月15日起调整平安高等级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起点金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调整内容

1、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次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含认购费)。

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规则,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四、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