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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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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玉珍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陈志贤先生、陈昭文先生、陈昭仁先生、陈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独立董事徐西华女士、陆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吴义富先生、沈尚孝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钱龙宝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13 为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已经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关联股东珍兴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香港欣荣投资有限公司、昆山珍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对议案6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井泉、张婷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业绩未达成《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继续实施2018年激励计划将难以实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保护员工、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审慎决定终止实施2018年激励计划,公司将对22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36,6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9,896,600股减至217,36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19,896,600元减少为217,360,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

2、联系人:钱龙宝

3、联系电话:0512-57606227

4、传真号码:0512-57606496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股份”“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哈森股份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的原因,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刘明艳、张娜、冯萍、刘怡、陈刚、辛委等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50股。

2019年4月4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10,050股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并已于2019年4月8日予以注销。公司的股本由219,906,650股减少至219,896,60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19,906,650元减少至219,896,600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由于注册资本的减少,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公司章程》修订方案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5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披露的《哈森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事项较多,还需进一步核实、补充和完善,同时需年审会计师、保荐人发表意见,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延期至2019年5月28日前回复披露。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准备答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