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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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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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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上市前的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的股东户数为50,054户,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规模为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9.79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1.00元。

四、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127,308,365,000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6,365.42倍。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5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3534725%,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44,831,353股,放弃认购数量168,647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00万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4,996,155股,放弃认购数量3,845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72,492股。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8,950万元,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募集。德勤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5月17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9)第00205号《验资报告》。

六、发行费用

1、本次发行费用总计3,706.42万元;其中:保荐费及承销费2,450万元,审计及验资费490万元,律师费290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457.55万元,发行手续费、材料制作费等其他费用18.87万元。以上费用均不含对应的增值税。

2、每股发行费用为0.74元/股(发行费用除以发行股数)。

七、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5,243.58万元。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6.89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九、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43元(按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发行后市盈率

本次发行后市盈率为22.98倍(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尾数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公司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公司利润表、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19)第S00037号)。相关财务数据已在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本上市公告书中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3月31日的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3月及2019年1-3月的公司利润表、2018年1-3月及2019年1-3月的公司现金流量表,其中2018年1-3月及2019年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司上市后将不再另行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两个指标的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为两期数的差值,未经年化处理。

二、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1-3月的财务报表数据,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为830,302,971.99元,流动负债为643,570,054.39元,总资产为1,906,091,209.42元,均较2018年末基本保持稳定。

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275,745,816.1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7%;2019年1-3月公司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19,064,788.5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03%,主要原因除销售额同比上升带来毛利的增加以外,2019年一季度收到政府各项补贴1,598,212.01元;2019年1-3 月公司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393,690.3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65%,主要原因是销售额同比上升带来的利润增加。

2019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640,073.1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042,043.95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在2019年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三、2019年上半年经营预计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销售计划、在手订单以及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状况,预计2019年1-6月的经营业绩同比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若实际业绩情况与上述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本公司已与中金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的进展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未订立可能对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转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外,本公司未召开其他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十三)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传真:(010)6505 1156

保荐代表人:梁勇、魏德俊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上市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人: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