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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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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裁再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9-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裁再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收到总裁黄一村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继2019年5月20日和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共增持了公司股票10,000股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总裁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黄一村先生于2019年5月22日再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票37,5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 场买入。

4、增持股份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的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和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排除未来以自有资金,在合适的时机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