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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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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95版)

2019-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5版)

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电子产品制造产业前五大客户稳定,生产销售内容包括通信主板、通信模块及通信传输设备、消费类电子产品及加工制造服务等。五大客户2018年收入为6.51亿元,占电子产品制造产业收入为96.94%,毛利率为2.22%;2017年收入为6.34亿元,占电子产品制造产业收入为97.26%,毛利率为5.90%;2016年收入为4.45亿元,占电子产品制造产业收入为96.13%,毛利率为7.90%。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平均毛利率逐步下降,2018年较2017年下降约4个百分点。

电子产品制造产业的部分客户通过招投标形式获取供应商资格,根据公司产能接单,近三年,公司产业产能基本处于饱和状态,前五大客户的总需求大于公司总产能。因此,公司其他产业-电子产品制造产业对部分大客户不具有明显的依懒性。

(3)披露科技园区服务的收入、成本和毛利率,并结合附近地块平均地价、房价、租金水平等,说明上述数据是否具有合理性。

2018年,科技园区服务的收入、成本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东信城园区指由杭州东方通信城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东方通信科技园;亿事通园区指由东信亿事通软件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亿事通科技园。

因公司两个园区只开展对外租赁业务,地价、房价的波动对园区租赁业务没有直接影响,以下就两个园区附近租金水平的合理性进行说明。

东方通信科技园由杭州东方通信城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坐落于杭州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含地下室2万平方米)。

1、东方通信科技园由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三期工程三部分组成,其中一、二期建成于2002年,可租赁面积约为14万平方米;三期建成于2016年,可租赁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另有地下停车库约2万平方米;自用比例约46%。

2、东方通信科技园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所有物业均按工业厂房规划建设,一、二期为二~三层大体量工业厂房,三期为五层小体量工业厂房。

3、周边物业按高层写字楼建设。

4、东方通信科技园所有物业只租不售,故平均地价及房价不具有可比性。

5、周边同属性地块租金水平对比情况说明如下:

2019年5月竞价水平:

现有租赁定价标准均参考周边相邻物业价格、周边物业成熟程度、标的客户的需求量、物业空置程度、客户签约年限等因素综合评估得出。

通过以上数据对比,东方通信科技园现有租赁价格市场定位合理。

亿事通科技园由东信亿事通软件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1998年投资建成,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二街2号,房屋结构为刚混,建筑面积11718.56平方米(含地下室1573.59平方米),房屋无物业管理、房龄近20年、装修超10年。

1、东信亿事通软件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楼高6层,与周边商业用地性质的高层写字楼租金不具有可比性。

2、出租方式为整体出租,不提供物业服务,无其他配套服务,与周边精装写字楼且有成熟配套服务的散租租金不具有可比性。

3、该物业只租不售,与周边平均地价及房价不具有可比性。

4、因无相同业态的对标,2017年5月周边地块租金水平对照情况说明如下:

5、公司租赁价格是在参考周边相邻物业价格、周边物业成熟程度、房龄和装修程度、标的客户的需求量(整租和散租的区别),尤其是最终通过市场竞价的方式选择与租金最高的租户签约。

通过以上数据对比,东信亿事通软件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现有租赁价格是市场化的结果,具有合理性。

二、关于公司财务数据

6. 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主营收入分别为5.00亿元、5.58亿元、5.04亿元和8.4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340.05万元、2599.62万元、-821.93万元和2954.2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差异较大。请公司:(1)结合各季度的收入、成本、费用确认、现金流等情况,说明各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化幅度与主营收入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差异较大的原因;(2)结合公司具体的业务模式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销售是否存在周期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及跨期结转成本费用等情形。

回复:

(1)结合各季度的收入、成本、费用确认、现金流等情况,说明各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化幅度与主营收入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差异较大的原因;

主要原因系各季度各业务板块产品收入占比不同,而且各产品毛利率不同,导致各季度毛利随各业务板块产品收入变化而波动。

2018年分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标黄部分为变动较大情况。

1、2018年,公司分季度各业务板块产品收入占比不同,而且各产品毛利率不同,导致分季度毛利随各业务板块产品收入变化而波动。公司智能自助设备合同签订和结算集中在二、四季度,导致二季度较一季度增长25.60%,三季度主营收入较二季度下降23.02%,四季度较三季度增长39.63%,产业分季度变动对利润影响较大。

2、2018年,公司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二季度减少3422万元,高于主营收入下降比例,情况如下:

公司三季度毛利较二季度下降1882万,主要系智能自助设备产业收入较二季度下降23.02%。

其他损益类项目变动影响金额1539万元。其他损益类项目包含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其他收益等,变动如下:

①税金及附加较二季度增加180万,主要系房产税缴纳的周期性差异。

②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较二季度减少283万元,主要系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季度损益变动所致。

③期间费用较二季度增加354万元,主要系销售费用结算时间性差异。

④其他收益较二季度减少265万元,主要系三季度智能自助设备产业收入下降23.02%影响软件退税。

⑤所得税费用变动较二季度增加471万元,主要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东方通信城有限公司和杭州东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时间性差异。

(3)2018年分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220万元,二季度为-11,486 万元,二季度较一季度增加8,735万元;三季度为1,811万元,三季度较二季度增加13,297万元;四季度为26,494万元,四季度较三季度增加24,682万元。2018年的一季度到四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净流入逐步增加。

公司分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主要由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变动导致。其主要原因是:

公司主要面向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应急通信范畴的专用网络通信设备及整体解决方案;向银行及政府机构、其它服务机构等提供现金和非现金类智能自助服务终端、软件及相应设备的维保服务;向移动通信运营商及通信设备厂商提供移动通信公网通信产品、信息安全软件及整体解决方案以及通信工程及 ICT 服务;同时提供电子产品制造及科技园区管理等服务。根据客户的支付习惯,往往下半年支付较为集中,尤其是在四季度。所以三季度和四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多。主要系公司采用赊销的方式为主,货款回收期较长,当期收到货款的合同与当期确认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净利润存在周期性差异。

根据行业的特点,上半年业务拓展为主,下半年业务回款为主,公司分季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存在周期性变动。

(2)结合公司具体的业务模式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销售是否存在周期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及跨期结转成本费用等情形。

2018年分季度主营收入及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标黄部分为单季度收入占比较高情况。

经同行业公司的分季度收入比较,企业网与信息安全产业、智能自助设备产业所处的行业存在单季度占比较高的现象,各个产业同行业公司四季度收入普遍占比较高。公司分业务销售收入变动符合相应同行业的特点,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公司收入的确认原则没有改变,主要业务的销售模式以及客户群也没有发生变化。因此,公司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及跨期结转。

年审会计师专项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披露2018年度净利润变化幅度与主营收入不一致的原因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差异较大的原因情况属实,公司2018年度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及跨期结转成本费用等情形。

7. 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0.61亿元,占总资产百分比为27.89%,同比上涨42.65%,主要系公司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期末货币资金中受限金额为8.02亿元,主要系保证金和结构性存款。请公司披露:(1)前期投资和收回理财产品的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质、投资品种、投资金额、期限和收益率等,说明资金流向是否与关联方相关,并说明前期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2)公司受限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以及将结构性存款认定为货币资金的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3)公司受限货币资金的具体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存放银行、涉及金额、利率水平、投资期限,以及到期收回情况、续做情况等,并说明上述资金受限是否与关联方相关;(4)核实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回复:

(1)前期投资和收回理财产品的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质、投资品种、投资金额、期限和收益率等,说明资金流向是否与关联方相关,并说明前期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期初理财产品的明细及收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把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投资。理财产品购买前,公司理财部门对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收取管理报告并进行分析、公司审计人员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决策程序进行审计与监督等。具体实施的内部控制与决策程序有:

1、公司理财部门对委托人资质和能力进行评估调查,选择合适的项目,上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

2、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项目,由理财部门提交项目合同审批,合同审批完成后购买理财产品。

3、公司理财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人员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决策程序进行审计与监督。

经自查,上述资金流向与公司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以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参股公司在内的主要股东等相关人无关。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自有资金理财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理财产品均执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后,在公司的年度报告中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受限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以及将结构性存款认定为货币资金的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受限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依据每笔结构性存款的合同条款,判断结构性存款是否为货币资金。对于无浮动利率条款的结构性存款判定为定期存款;对于附带利率浮动条款的结构性存款根据附加条款实现的可能性进行判断,认定是定期存款还是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司2018年末结构性存款中7.85亿元认定为定期存款。详情如下:

①公司2018年末持有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3亿元,经检查相关合同,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不附带任何利率浮动条款,判定该3亿元结构性存款为银行定期存款。

②公司2018年末持有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2.95亿元,经检查相关合同,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附带利率浮动条款与USD3M-LIBOR指标挂钩,我们通过了解该指数的历史数据及职业判断认为该条款基本确定不能实现,判定该2.95亿元结构性存款为银行定期存款。

③公司2018年末持有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1.9亿元,经检查相关合同,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附带利率浮动条款与伦敦时间上午11点的美元3个月LIBOR指标挂钩,我们通过了解该指数的历史数据及职业判断认为该条款基本确定不能实现,判定该1.9亿元结构性存款为银行定期存款。

(3)公司受限货币资金的具体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存放银行、涉及金额、利率水平、投资期限,以及到期收回情况、续做情况等,并说明上述资金受限是否与关联方相关;

2018年期末受限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经自查,上述受限资金与公司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以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参股公司在内的主要股东等相关人无关。

(4)核实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以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参股公司在内的主要股东等相关人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对公司各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公司账户为本公司独立使用,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按内部决策程序履行审批,资金为本公司的业务使用,不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年审会计师专项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披露2018年度资金流向情况属实,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结构性存款认定为货币资金的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合理,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不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8. 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为9.62亿元,占总资产百分比为25.30%,同比增长19.44%;其中应收账款同比增长7.77%,应收票据同比增长178.62%。请公司(1)分业务披露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账龄、占比、计提坏账准备情况;(2)结合业务开展情况、结算模式和信用政策等,说明报告期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出现明显增长的原因,以及大额应收票据的交易背景、交易对方和结算时点等;(3)报告期内应收票据的背书或贴现情况,是否存在未能按期支付的票据,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票据金额,已终止确认的票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分业务披露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账龄、占比、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2018年末应收票据余额为1.53亿元,主要来自电子产品制造产业和企业网和信息安全产业的客户。其中银行承兑汇票1.03亿元,商业承兑汇票5046万元。

2018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分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的结算方式以电汇为主,票据结算集中来自于电子产品制造产业的客户。上述票据已到期兑付,不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2018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8.96亿元,其中0-6月为6.58亿元,7-12月为6765万元,1-2年为8521万元,2-3年为1728万元,3年以上6746万元。产业占比分布如下表。计提坏账准备为8687万元。

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2)结合业务开展情况、结算模式和信用政策等,说明报告期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出现明显增长的原因,以及大额应收票据的交易背景、交易对方和结算时点等;

公司2018年末的应收票据余额增长主要来自电子产品制造产业,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票据余额增长原因主要系客户一、客户二收款方式中票据结算比重增加,合计同比增加10,757万元。

电子产品制造产业大额应收票据的交易背景、交易对方及结算时点:

公司2018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8.96亿元,较2017年同比增长7.77%。主要业务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公司分业务收入及应收账款变动趋势对比分析如下:

企业网信息安全产业收入下降18.98%,应收账款下降8.17%,变动趋势一致,主要受项目周期的影响,应收账款的变动滞后于收入变动。

智能自助设备产业收入下降13.03%,应收账款下降3.85%,变动趋势一致,主要受合同收款结算期影响,应收账款的变动滞后于收入变动。

信息通信技术产业收入增长14.46%,应收账款增长34.16%,变动趋势一致,主要受客户框架合同影响, 2018年是新框架合同执行的开始年份,按照合同约定,年度收款会滞后于年度收入的确认;

电子产品制造产业收入增长3.05%,应收账款下降3.26%,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是收款方式中票据结算的比重增加。

园区服务变动收入增长53.33%,应收账款下降9.78%,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是园区服务的结算方式是按服务时间结算,收入变动对期末应收账款影响较小。

(3)报告期内应收票据的背书或贴现情况,是否存在未能按期支付的票据,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票据金额,已终止确认的票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的应收票据的背书:

单位:元

报告期内应收票据的贴现:

单位:元

报告期内,票据背书转让金额为104万元,已到期无疑义;票据贴现金额为3,903万元,到期已兑付,截止公告日到期票据已全额结算。已终止确认的票据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报告期按公司的坏账政策计提方法计提,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较大,为 81.03%。1年到3年比重合计为11.44%,坏账准备计提了1543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比重为1.72%,此部分款项主要为企业网信息安全项目周期结算款及智能自助设备产业质保结算款,扣除坏账准备后的应收账款占总额比重约为10%。3年以上应收账款公司根据坏账政策全额计提。

公司的客户类型主要为政府公共服务、公安部门、银行、通信运营商等客户,信誉优良。同时,公司严格执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年审会计师专项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披露2018年度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长情况属实,公司期末应收票据背书或贴现情况、期后收回情况属实,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票据金额,已终止确认的票据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符合公司对外披露的会计政策。

9. 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存货余额为7.58亿元,占总资产百分比为19.94%。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期末较期初余额减少1444.2万元,其中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1398.4万元,发出商品跌价准备本期增加金额为-115.8万元。请公司披露:(1)存货的具体构成,主要系哪项主营业务产生,并结合具体的业务模式、技术迭代及相关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等,说明上述存货是否存在减值的可能性,是否已充分计提跌价准备;(2)请说明上述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本期转回(转销)1398.4万元及发出商品跌价准备本期增加-115.8万元的原因和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1)存货的具体构成,主要系哪项主营业务产生,并结合具体的业务模式、技术迭代及相关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等,说明上述存货是否存在减值的可能性,是否已充分计提跌价准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按主营业务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的存货主要系企业网和信息安全产业、智能自助设备产业和电子产品制造产业产生的存货,公司有严格的存货管理制度和减值准备计提原则。

第一阶段,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产成品、库存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发出商品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公司根据持有存货的目的不同,分类进行管理,尤其针对已受潮变质、无销售价值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再使用的进行严格控制、管理并全额计提减值。

第二阶段,根据存货跌价的历史数据,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谨慎性原则,对在第一阶段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按余额的1%计提一般跌价准备。

原材料、半成品能够在生产过程中正常使用并消耗,公司产成品为正常销售产品且有严格的新产品研制、替代计划,公司多年来持续投入自主产品研发,产品研发能力及产品目标市场需求有能力消化现有库存。公司存货已经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定期充分计提跌价准备。

(2)请说明上述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本期转回(转销)1398.4万元及发出商品跌价准备本期增加-115.8万元的原因和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2018年公司转销的库存商品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公司加大力度销售滞销库存商品,在销售的产品中1,402万库存商品前期已计提跌价准备1,399万元,故对前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做转销处理,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准则规定。

发出商品一般跌价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按存货跌价的历史数据在期末按余额的1%计提一般跌价准备,2018年末发出商品较2017年末下降1.16亿,故冲回相应计提的一般跌价准备,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准则规定。

年审会计师专项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2018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符合企业期末存货的实际情况,公司存货跌价计提的内部审批程序和减值测试过程严谨、真实,公司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转销1398.4万元符合相关存货的实际情况,发出商品跌价准备本期增加金额为-115.8万元符合企业一贯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10. 年报披露,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余额为1.53亿元,同比增长8.15%,主要系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形成,且未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披露上述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具体内容、对象及相关收付款安排,并说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和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1)公司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具体内容、对象及相关收付款安排情况按项目时间列示,如下表:

上表分期收款项目内容为政府部门无线集群专网项目建设,最终用户业主单位为公安等政府部门,合同签约客户涉及通信运营商、系统集成商和经销商。

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和依据如下:

从客户信用等级及客户合作情况分析:

(1)通信运营商信用良好;

(2)系统集成商和经销商,鉴于公司与客户长期以来的合作经验以及客户良好的公众形象,公司对上述系统集成商和经销商的资信评估良好;而且经销商分期收款项目的合同金额占公司与上述经销商合作总金额比重仅为13%。

综合上表分期收款项目按合同条款正常回款情况,上述合同项目背景及客户情况分析,以及最终用户业主单位为公安等政府部门,公司评估分期收款合同不存在回款风险。

年审会计师专项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对长期应收款未发生减值的测试与判断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1. 年报披露,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期末余额为7300万元,报告期按照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为206.0万元。从公开披露信息看,博创科技2018年实现净利润为233.1万元。请公司核实2018年对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的投资损益、现金股利等相关数据是否准确,是否涉及会计差错更正。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公司2018年对博创科技确认的投资损益:

公司联营企业博创科技为上市公司,因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差异,自其2016年上市以来,公司以博创科技发布的业绩预告来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待博创科技披露定期报告后,若有数据差异,公司将视同博创科技下一年度发生的事项,对博创科技下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后,作为下一年度权益法核算的基础。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其中关于博创科技的投资收益206万元是以博创科技2019年2月28日发布的《博创科技2018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5万元为依据进行计算的。2019年4月17日,博创科技披露其2018年年度报告,其中,净利润为233万元,与其业绩快报数据不一致。公司持有博创科技11.67%的股权,认为该数据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较小,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根据一贯性的原则,公司将于2019年财务报表中对相应数据进行调整,不对已公告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修正。

公司2018年对博创科技确认的现金股利:

博创科技于2018年5月7日发布《博创科技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以其总股本82,670,000股为基数,向其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公司持有博创科技9,730,000股,按照博创科技权益分派方案,博创科技派发至公司的现金股利为194.60万元,与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金额一致,数据准确,不涉及会计差错更正。

年审会计师专项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披露的持有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情况属实,公司不对已公告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修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2. 年报披露,杭州东方通信软件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期末余额为3833.2万元,报告期确认投资损益543.2万元,宣告发放红利235.5万元。请公司披露:(1)杭州东方通信软件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注册资本、主要财务数据、股权结构等,并说明投资的具体时点和初始投资成本;(2)联营企业与上市公司业务的相关性,近年来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与披露程序。

回复:

(1)杭州东方通信软件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注册资本、主要财务数据、股权结构等,并说明投资的具体时点和初始投资成本;

杭州东方通信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软件”)于1999年2月14日设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初始投资成本为192.14万元。

主营业务:东信软件是国内领先的运维支撑软件和服务管理软件提供商,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产品领域涉及运维支撑、服务管理、大数据、教育培训、公安等。

股权结构: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9.25%,东方通信持股26.17%,

杭州信守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64%,杭州韬盛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90%,吴孝义等21位自然人持股28.04%。

2018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联营企业与上市公司业务的相关性,近年来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与披露程序。

东信软件的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与公司业务无较强相关性。经自查公司近三个会计年度往来账目与东信软件无交易和资金往来,与东信软件主要股东(除大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外)及其持股的其他企业无业务往来和投资合作。

13. 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9820万元,占主营收入的4.08%。请公司结合相关主营业务的销售方式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上述销售费用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显著异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

回复:

公司2018年合并报表销售费用9,820万元,销售费用及销售费用占收入比对标同行业公司规模或模式类似的华星创业、海格通信、恒银金融近三年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8年,公司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为4.08%,与同行业的华星创业、海格通信处于同一区间;近三年,公司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与恒银金融有一定差异,结合毛利和销售费用占收入比后基本相符。

综上,公司2018年度销售费用发生具有合理性,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无显著差异。

14. 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共计1.68亿元,占主营收入的比例为6.98%;其中费用化金额为1.48亿元,资本化金额为1943.9万元,资本化比重为11.58%。请说明研发投入的具体构成、研究方向,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明细,资本化的时点及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研发投入的具体构成:

单位:万元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为适应市场需求,保持持续竞争优势,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公司研发主要是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形成专利发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共形成专利323项,著作权137项,其中2018年当年形成专利86项,著作权18项。

公司分业务的研究方向: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明细

公司资本化主要是智能自助设备产业的项目,具体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资本化时点及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财会[2006]3号),对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考虑到研究阶段的探索性及其成果的不确定性,企业无法证明其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的存在,因此,对于这些相关支出,在发生时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确定为开发阶段,包括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小试、中试和试生产设施等,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考虑到这些研发项目往往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将该符合开发阶段的支出进行资本化。

年审会计师专项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资本化的处理符合公司研发活动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5. 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投资收益7735.5万元,占主营收入的3.22%,其中包括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976.3万元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4243.7万元。请公司披露上述两项投资收益的具体构成和核算方式,以及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具体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公司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核算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二条的规定,判断本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经营决算均有重大影响,故本公司按权益法核算。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具体情况:

公司对合肥东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年初持股比例为49.00%。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合肥东信并转让其所持股权的议案》,同意清算合肥东信并转让其所持股权。合肥东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召开股东会议,股东一致决定注销合肥东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同意成立清算组对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组于2017年9月30日在《新安晚报》上刊登了注销公告,截至清算报告日(2018年10月31日),未接到单位和个人申报债权登记的要求。2018年10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3,266.79万元,按全体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公司持有合肥东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00%权益对应为11,400.73万元)。2018年10月30日,取得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合)登记企销字[2018]第23607号,年末已终止经营。

公司对湖州东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年初持股比例为36.75%,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湖州东信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东方通信城有限公司通过公开市场挂牌出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湖州东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36.75%的股权。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受让方。该项目于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1月16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预挂牌,于2018年2月6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至2018年3月8日挂牌期满。2018年3月16日,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审核确认,转让价格为17,086.55万元(公司持有湖州东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36.75%权益对应为6,279.31万元)。2018年4月9日,产权交易合同已签署。

年审会计师专项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核算方式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处置结果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16. 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00.7万元。公司2016年、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856.8万元和-6862.1万元。请公司说明近年来经营性现金流连续为负的原因,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影响。

回复: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6年-5857万元,2017年-6862万元,2018年-3401万元,流出原因主要系公司相关产业市场拓展需要,将经营收益持续投入产业发展所致。

从补充资料看,净流出的主要项目在存货、经营性应收、经营性应付往来款项的变动,这三项引起经营性现金净流出额小计为:2016年1.51亿元,2017年1.82亿元,2018年1.32亿元。

单位:万元

公司近三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余额为-5373万元,货币资金平均余额为8.3亿元,现金储备充足,近三年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为19.45%,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17. 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往来款为7911.4万元,同比增幅较大。请公司披露上述往来款的具体对象、内容以及大幅增长的原因。

回复:

2018年,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往来款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3,562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上海银行定期存单到期收回5000万元,较上期1600万元增加3400万元,收回金额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产生,未发现异常情况。

三、其他事项

18. 年报披露,鉴于公司披露2018年度报告的日期为2019年4月1日,因结算数据下发较晚,本报告填写“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019年3月20日的数据。请公司补充披露年报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回复:

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日前上一月末(2019年3月29日)的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02,153户,该数据于2019年4月29日在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