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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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19-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09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4年1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4年12月3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2014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4年11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全称为“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以现金8,000万元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9,828,009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2、2015年4月29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14年末公司总股本42,078.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6月25日实施完毕,公司非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8.01元/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调整为9,987,515股。

3、2015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39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2,409,485 股新股。2015年11月2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72,409,485 股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从上市首日起算,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年11月23日。

4、2017年5月22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17 年3月17日公司总股本534,589,9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同时,以截至公司2017年3月17日的总股本534,589,90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7年6月6日实施完毕,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变更为14,981,272股。

5、2018年11月23日,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14,981,272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6、截至本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7、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已设立并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有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情形。

8、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安排

1、根据《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标的股票限售期届满后的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陆续变现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2、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3、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以及股票流动性不足导致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5、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6、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25日期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股票7,480,000股。截至本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7,501,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0%。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