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5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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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均正常履行,承诺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 5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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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均正常履行,承诺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 5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