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5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01版)

2019-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选择波尔图足球俱乐部、奥胡斯精英俱乐部、阿纳森控股公共有限公司和锡尔克堡足球俱乐部作为可比对象。采用可比公司比较法测算, BORG B.V.的企业价值倍数为29.13。BORG B.V.的 EBITDA 为3,692.11万元人民币。则对应的BORG B.V.的经营价值:3,692.11 * 29.13 =107,539.98万元人民币

市场法估值结果

单位:万人民币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单位:万元

注:Borg.B.V.商誉原值为4,911.02万欧元,耐丝国际持有Borg.B.V.的70%股权商誉按按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兑欧元汇率7.8473进行全口径还原后金额为55,054.58万人民币。

经测算,公司收购耐丝国际、Borg.B.V.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

4)Super Sports Media Inc和北京新英体育传媒有限公司

2018年度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新英体育”&“新英传媒”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众联估值字[2019]第1024号)估值报告。

在完成对资产组现金流量的预测、折现率、折现期、资产组市场价值等要素的确定后,该资产组商誉减值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经测算,公司收购Super Sports Media Inc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

5)武汉汉为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度,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控股武汉汉为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含商誉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众联估值字[2019]第1028号)估值报告。

在完成对估值模型、收益指标、折现率、收益期限、年中折现等要素的确定后,汉为体育2018年度商誉减值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2018年度(以税前资产组方式测算)

注:公司持有汉为体育股权比例为51%,商誉原值为3,111.30万元,包含全口径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为17,013.04万元,低于该组合全口径的可收回金额1,981.79万元,按持股比例51%确认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1,010.71万元。

经测算,公司收购武汉汉为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公司已按照测试结果对其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010.71万元。

6)中影嘉华悦方影城(深圳)有限公司

2017年1月,公司通过收购汉为体育股权,切入到全民健身场馆运营、体育培训,收购时将汉为体育作为整体,产生的商誉无法分摊至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故以汉为体育整体作为商誉分摊的资产组组合。自购买日起汉为体育的资产组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此分摊方法一贯执行。

2017年度,公司聘请四川德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武汉汉为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组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川德正评报字第[2018]0604号)。依据评估报告,汉为体育2017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可回收价值为21,637.20万元,其中本公司享有的股东权益可回收价值为11,034.97万元,高于资产组在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9,726.75万元,商誉未发生减值。

2018年度,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武汉当代银兴影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中影嘉华悦方影城(深圳)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含商誉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众联估值字[2019]第1027号)估值报告。

在完成对估值模型、收益指标、折现率、收益期限、年中折现等要素的确定后,中影嘉华2018年度商誉减值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2018年度(以税前资产组方式测算)

单位:万元

经测算,公司收购中影嘉华悦方影城(深圳)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

(2)结合前期收购时的盈利预测,以及收购以来历年商誉减值测试中的预测情况,对比历年业绩的实际实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差异;针对差异说明商誉确认和减值计提是否合理;

①强视传媒有限公司前期收购时的盈利预测对比历年业绩的实际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述,强视传媒有限公司历年实际经营情况均高于并购时点的盈利预测金额,且业绩承诺实际完成情况也均高于业绩承诺情况。故,强视传媒在业绩承诺期内以及业绩承诺期后的商誉确认是合理的,不存在减值计提的情形。

②双刃剑(苏州)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前期收购时的盈利预测对比历年业绩的实际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述,双刃剑(苏州)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历年实际经营情况均高于并购时点的盈利预测金额,且业绩承诺实际完成情况也均高于业绩承诺情况。故,双刃剑(苏州)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商誉确认是合理的,不存在减值计提的情形。

③Borg.B.V.前期收购时的市场法主要评估参数与历年减值测试参数情况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述,Borg.B.V.历年实际经营情况均高于并购时点。故,Borg.B.V.在收购完成后的商誉确认是合理的,不存在减值计提的情形。

④Super Sports Media Inc和北京新英体育传媒有限公司前期收购时的盈利预测对比历年业绩的实际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注:该数据为基于重组交割前架构编制的备考合并数据,2018年在公司并表新英开曼前发生撤销员工持股计划所导致的费用45,403.24万元,扣除该费用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884.07万元,高于并购时点盈利预测。

如上表所述,Super Sports Media Inc和北京新英体育传媒有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均高于并购时点。故,Super Sports Media Inc和北京新英体育传媒有限公司在收购完成后的商誉确认是合理的,不存在减值计提的情形。

综上,结合相关标的资产前期收购时的盈利预测,对比相关标的资产历年业绩的实际实现情况,公司账面商誉的确认和减值过程具有合理性。

(3)结合标的资产历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商誉减值测试合理性。

根据收购强视传媒时,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各方约定利润承诺期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游建鸣对强视传媒2014年到2017年进行承诺,承诺数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强视传媒2014-2017年度已完成承诺净利润。

根据收购苏州双刃剑时,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净利润差额的补偿协议》,各方约定利润承诺期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蒋立章、彭章瑾对苏州双刃剑2015年到2018年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进行承诺,承诺数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双刃剑2015-2018年度已完成承诺净利润。

除以上公司外,其他标的资产未与本公司签署业绩对赌协议。

综上,除汉为体育外,公司其他标的资产均超额完成了业绩承诺或并购时盈利预测目标,故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合理。

会计师核查程序:

针对商誉及商誉减值,2018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分析管理层对公司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认定和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和方法,测试管理层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以及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利用其估值专家的工作,分析检查管理层采用的假设的恰当性、检查相关的假设和方法的合理性;

3、复核评价管理层预测时所使用的关键参数:将预测期收入增长率与历史的收入增长率进行对比分析;将预测的毛利率与历史毛利率进行比较,且考虑了市场趋势;分析了管理层所采用的折现率;

4、评估管理层对相关资产组现金流量预测时使用估值方法的适当性,尤其是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的模型计算各相关资产及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适当性;

5、将管理层在上年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采用的估计与本年实际情况进行比较,以考虑管理层预测结果的历史准确性;

6、将相关资产组本年度实际数据与以前年度预测数据进行对比,以评价管理层对现金流量预测的可靠性及其偏向;

7、验证商誉减值测试模型的计算准确性;

8、检查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商誉减值准备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会计师核查结论:

我们已阅读当代明诚上述说明,基于我们对当代明诚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上述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当代明诚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当代明诚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确认和减值测试过程具有合理性,其商誉价值在所有重大方面已在2018年财务报表中公允反映。

八、关于货币资金。年报显示,公司2018年末货币资金金额为8.53亿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金额为2.71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其他限制性安排。

回复如下:

除已披露的27,050.00万元受限货币资金外,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限制性安排。

会计师核查程序:

针对货币资金,2018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核对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明细账的余额是否相符;

2、会同被审计单位主管会计人员监盘库存现金,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3、获取资产负债表日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与被审计单位的银行存款明细账对比是否相符,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作出记录或作适当的调整

4、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进帐情况,若存在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前进账的应作相应调整;

5、向所有的银行存款户函证年末余额;

6、银行存款中,如有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或限定用途的存款,要查明情况,作出记录

7、抽查大额现金收支、银行存款支出的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授权批准,并核对相关账户的进帐情况,如有与委托人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收支事项,应查明原因,并作相应的记录;

8、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大额现金、银行存款收支凭证,如有跨期收支事项,应作适当调整;

9、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帐本位币所采用的折算汇率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0、检查货币资金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会计师核查结论:

我们已阅读当代明诚上述说明,基于我们对当代明诚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上述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当代明诚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除已披露的27,050.00万元受限货币资金外,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限制性安排。

九、关于存货。公司存货主要来源于影视传媒板块,2018年末存货账面原值为11.90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1.19%,占比较高。影视剧作品制作完成后,依然面临作品审查、市场竞争以及未能及时完成销售等因素带来的风险,但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为0。请公司补充披露:(1)存货中影视项目金额及占比;(2)存货中是否存在未过审影视项目,如存在,说明具体情况及未进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原因;(3)结合行业特点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公司未进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谨慎性。

回复如下:

(1)存货中影视项目金额及占比;

公司期末存货金额为119,042.57万元,其中影视作品项目金额合计为118,072.09万元,占比92.03%。

公司存货期末余额超过2000万的影视作品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17年1月4日与宁夏电影集团有限公司、真鉴影业有限公司签订《电影阿修罗联合投资协议》。该电影制作总预算为人民币6亿元,公司同意出资6000万元,取得该影片10%投资收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投资额为5700万元。

按照电影行业一般分账方式:

净票房=票房总收入-国家电影专项资金(5%)-增值税及附加税(3.26%)

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票房总收入*5%

数字院线发行服务费=净票房*1%

电影院及院线分账款=净票房*片方分成比例

电影发行费=(电影院及院线分账款-数字院线发行服务费)*发行费率(通常为5%至15%,本次测算取10%)

电影总票房收入在扣除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增值税及附加税后的净票房,在数字院线发行方、电影院及院线、电影制片方之间按照1%:52%:47%划分。电影制片方在取得分账款前还需向电影发行方支付一定比例的发行费。

最终电影制片方取得的分账款=票房总收入*(1-5%-3.26%)*(47%-(52%-1%)*10%)

≈票房总收入* 38%

影片《阿修罗》经前期点映后,已根据点映反馈重新剪辑并完善故事内容,待正式上映后预计可取得票房收入约为12亿元,可供电影制片方分账金额约4.6亿元。另外公司预计海外版权发行金额约为1亿元,游戏衍生版权约为1000万元,网络新媒体版权费用不低于3000万元,其他授权衍生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预计电影制片方总回款约为6.1亿元,则公司可按约定分配比例获得分账收益6100万元,高于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值,故未计提相应减值。

故,影片《阿修罗》仍按公司投资额计算其期末余额价值。

影视版块中存货项目核算主要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三类。其中原材料是指公司计划提供拍摄电影或电视剧所发生的文学剧本的实际成本,此成本于相关电影或电视剧投入拍摄时转入影视片制作成本。在产品是指制作中的电影、电视剧等成本,此成本于拍摄完成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后转入已入库影视片成本。库存商品是指本公司已入库的电影、电视剧等各种产成品之实际成本。

公司2018年末存货账面金额11.90亿元,其中在产品为8.19亿元,占比68.82%;库存商品2.75亿元,占比23.11%;原材料0.96亿元,占比8.07%,在产品数额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有多部电视剧项目如新金粉世家、大清相国、西游记之女儿国等开发、制作周期较长,在报告期内未能制作完毕并取得发行许可证。

公司选取存货期末余额超过2000万的影视作品项目列示,占报告期内存货总额71.09%。其中新金粉世家、大清相国、英雄连等目前正在前期筹备尚未开机拍摄的影视剧项目已发生的成本支出主要是支付已签约的主创人员费用、剧本改编费用、前期置景搭建费用、向制作方支付的投资款、前期筹备费用等制作成本款。

综上所述,在公司未发现相关影视业务存货存在明显亏损、存货现值低于可变现净值等情况下,公司按其投资额计入相应的存货金额。

(2)存货中是否存在未过审影视项目,如存在,说明具体情况及未进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原因;

截止目前,公司期末存货中不存在未过审影视项目,因此未进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3)结合行业特点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公司未进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谨慎性。

公司期末存货主要系影视类存货,公司投拍的影视剧多以主旋律,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题材为主,其题材、内容均体现积极健康的生活观,符合主流健康向上的价值观,未与国家现有政策相违背,公司影视类的原材料、在产品尚不存在因题材、内容导致其作品在较长时间内难以立项,或者较长时间内难以取得发行(放映)许可证而导致影视类原材料、在产品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原材料为储备的版权,该版权所对应的所有权期限截止目前尚未到期,且其获取的历史成本较低,目前可变现价值高于历史成本,故未进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在产品、产成品主要为正在拍摄或已完成拍摄的影视剧目,其成本主要为主创人相关酬劳、场地租赁费、道具服装化妆费、后期特效费等,在拍摄过程中,依照公司精品剧的发展模式,在保证相关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对相关资金的运用进行了严格把控,努力实现了相关成本的进一步下降。在影视剧项目立项、备案、拍摄前后,公司均会预先与潜在的客户做好沟通工作,以求实现产成品的快速销售工作。

另,2015年至2018年公司影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3.45%、48.11%、53.12%和34.34%,报告期内销售的电视剧播映权、著作权及剧本均未出现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未发现影视业务相关存货存在明显亏损、现值低于可变现净值等情形,故,未进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未来,公司将积极跟踪相关项目的进展情况,若公司发现相关影视剧项目出现明显不能上映或者未过审的情形,会及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会计师核查程序:

针对影视作品存货,2018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影视作品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或编制存货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3、对本期发生的存货增减变动,了解影视剧项目拍摄进展,判断本期影视剧投入的合理性,检查至支持性文件,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结合存货初始入账时间、目前拍摄进展,判断存货是否存在特殊原因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预计未来无法变现的情况;

5、分析存货主要成本明细,结合近期市场影视剧销售情况,判断存货是否存在前期投入过高导致未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

6、复核管理层对成本结转时使用的项目估计总售价,将估计总售价与已实现销售情况、同类型项目销售情况和市场情况等进行比较;

7、复核管理层编制的存货项目成本结转计算表;

8、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9、检查存货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会计师核查结论:

我们已阅读当代明诚上述说明,基于我们对当代明诚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上述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当代明诚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当代明诚存货中不存在未过审影视项目,且未发现影视业务相关存货存在明显亏损、现值低于可变现净值等情形,因此,当代明诚未进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备合理性和谨慎性。

十、关于存货明细。年报显示,公司2018年末存货账面金额11.90亿元中,在产品为8.19亿元,占比68.82%;库存商品2.75亿元,占比23.11%;原材料0.96亿元,占比8.07%。公司影视剧项目《新龙门客栈》《西游记之女儿国》《玄武》和《小重逢》均于2017年9月前关机,合计金额2.58亿元,占存货比例为21.68%,占比较高。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项目列示在产品明细,包括项目名称、金额、初始确认时点等;(2)结合拍摄进度,说明在产品中是否存在项目暂停、中止、终止拍摄的情形,如存在,分项目列示项目暂停、中止、终止的时点,说明未进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原因和合理性;(3)结合行业特点,说明上述四部影视剧关机时间超过一年仍未实现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如下:

(1)分项目列示在产品明细,包括项目名称、金额、初始确认时点等;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投资额超过2000万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2)结合拍摄进度,说明在产品中是否存在项目暂停、中止、终止拍摄的情形,如存在,分项目列示项目暂停、中止、终止的时点,说明未进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原因和合理性;

目前,公司电视剧《大清相国》,已备案公示,已签约导演、编剧、造型设计等,剧本已完成,正与目标演员洽谈合作事宜,沟通档期安排,预计2019年下半年开机拍摄。电视剧《新金粉世家》,已组建主创班底,部分核心人员如男演员、制片人、美术、统筹已签约,前期设计、搭建场景中。电视剧《英雄连》、《血溅津门》、《上个世纪的爱情》、《反打》等已向委托制作方投入制作款,前期筹备工作按计划展开,已购买版权或签约编剧,剧本创作中。电视剧《爱情也包邮》、《爱我就别想太多》等已开机拍摄,目前正在后期制作或发行中。

公司为将电视剧《新金粉世家》、《大清相国》打造成为精品影视项目,一直对剧本创作保持着较高的要求,精心打磨、数易其稿,从而导致项目筹备期较长;同时为了进一步提升项目品质,公司积极引入其他有相关优质资源的投资方,随着项目的不断进展,其他投资方也提出了很多完善措施与建议,因此项目前期进展较为缓慢。

综上,公司目前不存在项目暂停、中止、终止拍摄的情形。

(3)结合行业特点,说明上述四部影视剧关机时间超过一年仍未实现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

电视剧《新龙门客栈》,属古代传奇题材,为经典IP项目改编,本剧2017年底制作完毕。受近年来各卫视黄金档古装剧播放指标限制,本剧暂未能与卫视达成播放档期,目前正在积极发行中。

电视剧《西游记之女儿国》,属古代传奇题材,于2017年下半年杀青,但本剧有大量特效工作,后期时间长,截止目前尚在后期制作中,预计2019年中取得发行许可证,故暂时无法实现销售,但已与卫视、新媒体网络预沟通发行事宜。

电视剧《玄武》,属近代传奇题材,于2017年底制作完毕,目前根据与发行平台的沟通反馈,正对本剧的剪辑、配乐、后期特效等做部分调整,待全部调整完成后再予以发行。

电视剧《小重逢》,属现代都市题材,已制作完毕获取发行许可,目前正签约网络版权合同,正与目标卫视沟通播放档期,预计2019年播放。

根据行业特点,每部影视剧销售时为利润最大化,一般在首轮播出时都会争取同时在两家卫视与一家网络平台同时进行播出。而为能同时协调好两家卫视的播出档期,其销售周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会计师核查程序:

针对影视作品存货,2018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影视作品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或编制存货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3、对本期发生的存货增减变动,了解影视剧项目拍摄进展,判断本期影视剧投入的合理性,检查至支持性文件,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结合存货初始入账时间、目前拍摄进展,判断存货是否存在特殊原因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预计未来无法变现的情况;

5、分析存货主要成本明细,结合近期市场影视剧销售情况,判断存货是否存在前期投入过高导致未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

6、复核管理层对成本结转时使用的项目估计总售价,将估计总售价与已实现销售情况、同类型项目销售情况和市场情况等进行比较;

7、复核管理层编制的存货项目成本结转计算表;

8、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9、检查存货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会计师核查结论:

我们已阅读当代明诚上述说明,基于我们对当代明诚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上述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当代明诚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当代明诚在产品中尚不存在项目暂停、中止、终止拍摄的情形,由于《新龙门客栈》、《西游记之女儿国》、《玄武》和《小重逢》四部影视剧目前暂未能与卫视达成播放档期或尚处于后期制作中等原因,因此,影视剧上述关机时间超过一年仍未实现销售具有合理性。

十一、关于应收账款。年报显示,公司2018年末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21.62亿元,坏账准备为1.81亿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8.37%。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强视传媒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安徽广播电视台支付拖欠的版权许可费及相关费用共计4,216.34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公司列示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公司名称、应收账款金额、账龄、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为关联方;(2)公司对收款有明确保证的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对新英境外收款公司的应收账款均不计提坏账准备,结合上述两类款项以往回款情况,说明不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和合理性;(3)公司上述诉讼对应应收账款坏账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包括计提金额、计提时点;(4)公司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其他诉讼情况,如有,请详细说明。

回复如下:

(1)按公司列示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公司名称、应收账款金额、账龄、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为关联方;

单位:万元

(2)公司对收款有明确保证的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对新英境外收款公司的应收账款均不计提坏账准备,结合上述两类款项以往回款情况,说明不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和合理性;

新英开曼应收账款账龄较短,且期后均实现回款,故对境外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已在合并报表时全额抵消,因此未计提坏账准备。

由于新英开曼适用经济环境与境内不同,客户总体履约及回款情况良好。2015-2018年期间,新英开曼确认收入及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注:上述应收账款余额约定付款日期为2018年12月30日,实际付款日期为2019年1月4日。与新英开曼历史回款周期情况基本符合。

(3)公司上述诉讼对应应收账款坏账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包括计提金额、计提时点;

公司目前已按照账龄分析法,各年度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诉讼已与安徽广播电视台达成合解:双方约定《美人私房菜》版权许可费3,900.00万元及高清光盘费、录制费、邮寄费3.50万元,合计3,903.50万元,由安徽广播电视台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分10期向霍尔果斯强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偿还。截止目前,安徽广播电视台已按照和解书约定回款,故公司仍按照账龄分析法进行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时点为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4)公司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其他诉讼情况,如有,请详细说明。

公司应收账款尚不存在其他诉讼情况。

会计师核查程序:

针对应收账款,2018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3、检查非记账本位币应收账款的折算汇率及折算是否正确;

4、计算赊销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等指标,与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指标、同行业同期相关指标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5、函证应收账款,编制应收账函证结果汇总表,检查回函;

6、结合以往回款情况、客户资信水平等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计提的充分性;

7、针对账龄较长应收账款,检查应收账款中是否存在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或者债务人长期末履行偿债义务的情况,如是,应提请被审计单位处理;

8、检查应收账款是否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会计师核查结论:

我们已阅读当代明诚上述说明,基于我们对当代明诚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上述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当代明诚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当代明诚对收款有明确保证的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对新英境外收款公司的应收账款均不计提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当代明诚已按照账龄分析法对安徽广播电视台涉诉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除此之外当代明诚应收账款不存在其他诉讼情况。

十二、其他应收账款。年报显示,公司2018年末其他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3.32亿元,坏账准备为3,500.52万元,坏账计提比例为10.56%。请公司补充披露余额前五名大额其他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是否涉及关联方、账龄、款项回收进展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回复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应收武汉英之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简单计划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款项,系公司拟就公司的宣传推广、体育项目与对方开展合作,期末已按照账龄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截至目前,因计划变更,公司已收回相关款项;

注2:应收上海钧壬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款项,系公司子公司双刃剑(苏州)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的Efa项目及网球戴维斯杯项目保证金,待项目正式开展后,转为支付的项目款项,期末已按照账龄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项目进展不利,将导致款项部分或全部无法收回;

注3:应收武汉汉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款项,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汉为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其子公司武汉汉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经营性款项。2018年10月,不再将武汉汉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无新增往来款项,期末已按照账龄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截至目前,在催收该款项。如武汉汉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无法偿还款项,将导致款项部分或全部无法收回;

注4:应收武汉众视盛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款项,系公司报告期内转让控股子公司武汉当代指点未来影院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所致,股权转让金额合计3,294万元,已回款1,947万元,期末余额1,347万元,已按照账龄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截至目前,在催收该款项。如武汉众视盛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无法偿还款项,将导致款项部分或全部无法收回。

会计师核查程序:

针对其他应收款,2018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其他应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或编制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3、了解重大明细项目的其他应收款内容及性质,进行类别分析,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企业(或实际控制人)大量占用、变相拆借资金、隐形投资、误用会计科目、或有损失等现象;

4、检查非记账本位币其他应收款的折算汇率及折算是否正确;

5、函证其他应收款,编制其他应收款函证结果汇总表,检查回函;

6、对其他应收款的增减变动,检查至支持性文件,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7、如存在应收关联方的款项,了解交易的商业理由、检查证实交易的支持性文件、向与交易相关的人员和机构函证或与其讨论有关信息、向关联方函证交易的条件和金额,包括担保和其他重要信息;

8、检查其他应收款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会计师核查结论:

我们已阅读当代明诚上述说明,基于我们对当代明诚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上述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当代明诚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以上其他应收账款存在可能无法回收的风险,当代明诚已按照账龄分析法对以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十三、关于预付款项。年报显示,公司2018年末预付款项为7.80亿元,同比增长181.47%,增长幅度较高。其中一年以上的预付款项金额为0.83亿元,占比为10.54%。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公司列示预付款项前五名的公司名称、预付账款金额、所属项目,是否符合相应合同约定,是否存在关联方;(2)一年以上的预付款项前五名的项目名称、预付金额、账龄、项目完工进度。

回复如下:

(1)按公司列示预付款项前五名的公司名称、预付账款金额、所属项目,是否符合相应合同约定,是否存在关联方

单位:万元

(2)一年以上的预付款项前五名的项目名称、预付金额、账龄、项目完工进度

单位:万元

项目进展情况说明:

1、体育赛事项目/球员权益保证金项目和预期计划相比投入需要增加,同时投资利润率可能比预计有所减少,为了控制项目投资风险,减缓了该项目的投资,如项目未达到预期,该项目将会在结算后逐批返还投资款。

2、赛事视频制作项目目前由于运营公司和游戏平台公司合并中,使得双刃剑获得赛事视频制作项目公司股权的时间上有所推迟,目前看项目进度良好,不存在风险情况。

3、2017年预付部分汽车行业类广告代理费,目前项目执行中,预计2019年下半年执行完毕。

4、参投电视剧《十二金钱镖》,目前该剧发行中,合作方尚未进行收益分配。

5、代理北京地铁乘客导航系统电子屏上广告业务,项目正在执行中,已投资350万元,预计在2019年项目执行完毕。

会计师核查程序:

针对预付账款,2018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预付账款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或编制预付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3、分析预付账款账龄及余额构成,根据审计策略选择大额或异常的预付账款重要项目,函证其余额是否正确;

4、了解、检查预付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

5、函证预付账款。选择预付账款的若干重大项目函证,根据回函情况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

6、检查预付账款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披露。

会计师核查结论:

我们已阅读当代明诚上述说明,基于我们对当代明诚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上述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当代明诚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

十四、关于其他流动资产。年报显示,公司2018年末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1.37亿元,同比增长65.71%,其中,理财产品金额为1.02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委托管理人、具体投资项目、是否涉及关联方。

回复如下:

单位:万元

注1:“生息365增强版-产品代码0191150011”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新爱体育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生息365增强版”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代码:0191150011,投资范围包括:固定收益类、货币市场类、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其他类,所投资的信托计划受托人包括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注2:“大额存单业务-2018年第2830期”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新爱体育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在招商银行办理的大额存单业务。产品名称为“2018年第2830期”,期限为三年,付息周期为按月付息,付息方式为中间付息。

会计师核查程序:

针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2018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公司使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对本期发生的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项目的增减变动,检查至支持性文件,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向委托银行函证理财产品余额,检查回函;

4、根据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检查理财产品余额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披露。

会计师核查结论:

我们已阅读当代明诚上述说明,基于我们对当代明诚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上述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当代明诚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

十五、关于无形资产。年报显示,公司2018年末无形资产账面原值24.19亿元,累计摊销18.14亿元,账面价值为6.05亿元。其中,体育赛事版权账面原值24.01亿元,累计摊销18.11亿元,账面价值为5.89亿元;球员特许开发权账面原值200万元,累计摊销133.33万元,账面价值为66.67万元。公司2018年度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5.78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无形资产的采购金额、采购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结合版权合同金额、有效期和摊销政策,分赛事项目列示体育赛事版权明细;(3)结合合同期限,分项目列示球员特许开发权明细;(4)前述5.78亿元支付的对象和支付内容。

回复如下:

(1)报告期内无形资产的采购金额、采购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2)结合版权合同金额、有效期和摊销政策,分赛事项目列示体育赛事版权明细

注1:由于上述版权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因此对上述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信息不进行披露。

(3)结合合同期限,分项目列示球员特许开发权明细

单位:万元

(4)前述5.78亿元支付的对象和支付内容。

单位:万元

注1:由于上述版权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因此对上述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信息不进行披露。

注2:剩余其他未列示支付款单笔金额均不超过100万,主要系公司购买办公设备及装修工程款。

会计师核查程序:

针对无形资产,2018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无形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或编制无形资产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准确,并与明细帐和总帐余额核对相符;

3、获取有关文件、资料,检查无形资产的构成内容和计价依据;

4、检查以接受投资或购入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的价值是否与合同协议等证明文件一致,检查取得无形资产的法律程序是否完备;

5、检查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复核计算无形资产的摊销及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检查无形资产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会计师核查结论:

我们已阅读当代明诚上述说明,基于我们对当代明诚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上述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当代明诚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

十六、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报显示,公司将其持有的对武汉长瑞风正现代服务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4.53%的股权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请公司补充披露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判断依据、会计处理以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回复如下:

由于武汉长瑞风正现代服务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瑞风正”)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合伙人为武汉长瑞恒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工商查询信息,武汉长瑞恒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基金执行合伙人为武汉长瑞恒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瑞恒兴”),本基金投决委员会的所有委员由长瑞恒兴委派,同时湖北高投和国资公司有权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派观察员,观察员有权行使一票否决权。

长瑞恒兴的第一大股东是武汉优理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武汉优理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两个自然人朱玲林和胡皑。公司对长瑞恒兴无法实施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

当代明诚仅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占比24.53%,未执行本基金合伙事务,亦未向本基金投决委员会委派委员或观察员,无法行使一票否决权,依据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有限合伙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当代明诚作为有限合伙人,不拥有本基金权力机构控制权,且不能够通过本基金权力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影响回报金额,故当代明诚没有能力主导合伙企业的相关活动,对合伙企业不拥有控制权亦不具有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当代明诚对武汉长瑞风正现代服务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相关活动,既无控制权,也无法实施重大影响,因此,该投资不能按照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披露。故,按照旧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该项投资应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中,公司已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将该项投资调整为其他权益工具进行了披露。

会计师核查程序:

针对长瑞风正投资的会计处理,2018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向管理层了解并查询长瑞风正股权架构及内部决策机制,判断当代明诚对长瑞风正是否能够实施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

2、向管理层了解并查询长瑞恒兴工商信息,判断当代明诚对长瑞恒兴是否能够实施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

3、检查公司对长瑞风正投资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披露。

会计师核查结论:

我们已阅读当代明诚上述说明,基于我们对当代明诚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上述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当代明诚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当代明诚将其持有的对武汉长瑞风正现代服务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4.53%的股权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十七、关于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报显示,公司2018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3.35亿元,同比增长6591.44%,其中,项目保证金3.19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保证金所涉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合同签订的时点、合同的主要内容、收款方等。

回复如下:

单位:万元

注释:

DDMC Fortis 所获2021-2028年亚足联赛事全球独家商业权益包括2021-2028年亚足联赛事全媒体版权和赞助运营权,DDMC Fortis需预先向亚足联提交上述权益的销售策略、权益设计以及市场营销等初步方案,在获得亚足联认可后,可根据自身业务开展所需的实际情况对销售策略、权益设计以及市场营销等进一步制定详细方案并予以实施。合同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亚洲足球联合会2021-2028年亚足联赛事全球独家商业权益竞标中标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49号)。

会计师核查程序:

针对AFC项目保证金, 2018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检查公司关于AFC项目投资是否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2、检查AFC付款项目金额和付款进度与合同约定的付款要求是否相符;

3、向赛事主办方函证项目保证金支付情况;

4、检查AFC项目保证金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披露。

会计师核查结论:

我们已阅读当代明诚上述说明,基于我们对当代明诚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上述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当代明诚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

十八、关于借款。年报显示,公司2018年末短期借款金额为13.14亿元,同比增长122.0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50亿元,同比增长79.86%,长期借款为16.21亿元,同比增长710.55%,应付债券金额为5.98亿元,同比增长50.59%,公司整体债务规模较高、增速较快。同时,公司2018年度利息费用为3.36亿元,同比增长235.44%,偿债压力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各科目中有息负债的具体情况,包括负债金额、利率、借款期限、借款方、抵押、质押等情况;(2)报告期内到期借款的明细及偿还情况,说明是否按期还本付息,是否存在借款逾期归还的情形,如有,请详细说明;(3)2019年预计到期借款的金额、偿还资金的来源及偿还计划;(4)是否存在短贷长投的情形,如有,说明后续资金安排;(5)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提升13.74个百分点至60.17%,说明资产负债率的大幅提升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及具体的应对措施。

回复如下:

(1)上述各科目中有息负债的具体情况,包括负债金额、利率、借款期限、借款方、抵押、质押等情况

单位:万元

(2)报告期内到期借款的明细及偿还情况,说明是否按期还本付息,是否存在借款逾期归还的情形,如有,请详细说明

单位:万元

注:从当代国际集团借入款项,期末余额71,046,034.11美元,按2018年12月31日汇率6.86320折算,期末余额为人民币487,603,141.30元。

(3)2019年预计到期借款的金额、偿还资金的来源及偿还计划

单位:万元

(上接101版)

(下转1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