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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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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电南自(扬州)科技园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储的进展公告

2019-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19-027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电南自(扬州)科技园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项概述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国电南自(扬州)科技园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储的议案》。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江苏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持有的扬州科技园部分闲置土地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收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将以不低于5,559.93万元的价格收储该地块。

相关公告于2019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9年5月27日,公司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办公室签署《征收补偿协议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征收实施单位: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收人:江苏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主要内容:

(一)征收乙方土地面积为325.78亩,土地性质为国有工业出让。

(二)甲方共付乙方各项征收补偿款计5625.1456万元:

1)土地评估价:5559.93万元。(详见江苏金宁达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土地评估报告)。

2)对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产生的合理财务成本给予综合一次性补偿:65.2156万元。

(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的30日内,乙方将无土地抵押的土地证及同意退地的申请报告交付给甲方,甲方支付乙方补偿款的50%,计人民币2800万元,乙方须协助甲方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因过户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待甲方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完毕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计人民币2825.1456万元。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行生效,双方均不得违反,否则因违约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三、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收储不涉及人员安置、厂房搬迁等问题。由于扬州科技园是扬州开发区重点企业,当地政府一直以来秉持友好共处、协同发展的原则。此次土地收储,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有效盘活闲置资产和存量资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合规合法,风险可控。

本次土地收储有利于公司收入增加,预计可增加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200万元。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征收补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