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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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公告

2019-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50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中天能源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5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3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之前,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书面回复,公司发布了《中天能源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5)。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积极推进回复工作。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并且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对相关问题发表意见,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本次问询函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沟通、完善,无法在原定时间内予以回复,公司将延期回复此问询函,预计不晚于2019年6月1日披露回复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51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举行,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债务危机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铜陵国厚天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国厚”)签订《债务危机化解协议》,铜陵国厚首期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的额度,视具体情况支付金融债权机构到期利息,以稳定公司的债务,获取金融债权机构对公司债务化解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为稳定公司员工,用于支付应付员工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职工性债权,以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天能源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债务危机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9-052号)。

关联董事王东先生、徐鸿周先生回避表决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流动资金借款申请展期业务,借款金额为:9,950万元,展期期限为6个月,由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军山母站资产提供抵押,同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邓天洲先生、黄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将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52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债务危机化解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铜陵国厚天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国厚”)借款。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向控股股东铜陵国厚累计借款金额1,431.99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天能源”)原控股股东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资产”)、原实际控制人之一邓天洲先生于2019年3月6日分别与铜陵国厚天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国厚”)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资产、邓天洲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表决权委托给铜陵国厚,公司控股股东由中天资产变为铜陵国厚。具体详见2019年3月7日披露于指定媒体和网站的《中天能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1号)。

近日,公司与铜陵国厚签署《债务危机化解协议》,铜陵国厚首期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的额度,视具体情况支付金融债权机构到期利息,以稳定公司的债务,获取金融债权机构对公司债务化解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为稳定公司员工,用于支付应付员工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职工性债权,以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铜陵国厚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东先生、徐鸿周先生应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铜陵国厚天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08-11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铜陵市铜都大道北段3596号投资大厦六楼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MA2MYP0L6P

7、法定代表人:王东

8、经营范围:资产收购、管理、处置,资产重组,接受委托或委托对资产进行管理、处置,资产管理咨询,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企业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化解公司债务、维护企业稳定,经与铜陵国厚友好协商,签订《债务危机化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为化解中天能源(及其子公司。下同)债务危机,铜陵国厚愿意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在铜陵国厚内部风控评审通过的基础上,根据中天能源债务化解的复杂情况的变化,寻找最佳切入点,以最佳的方式方法,对中天能源的生产经营提供合理的流动性支持或其他支持,帮助中天能源化解债务危机,维护稳定,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市场化方式通过募集资金、设立基金等方式为中天能源业务提供流动性支持。

第二条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中天能源在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均面临到期无力付息的客观情况。为防止中天能源断息造成的不良后果,铜陵国厚同意按照上述《投资合作协议》之约定,首期以自有资金出资 5000 万元的额度,视具体情况支付到期利息,以稳定中天能源的债务,获取金融债权机构对中天能源债务化解的理解和支持。

中天能源确认,铜陵国厚代中天能源支付的利息自支付之日起对中天能源形成合法债权,中天能源应予以偿还,并提供担保措施。铜陵国厚具体支付利息的方式,由铜陵国厚与债权银行、债务人逐一协商确定。

第三条 为稳定中天能源的员工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铜陵国厚同意按上述《投资合作协议》对中天能源的应付员工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职工性债权在铜陵国厚内部审批条件下并结合中天能源的客观管理需要予以支付。该垫付费用中天能源应予以向铜陵国厚偿还,并可应铜陵国厚要求提供担保措施。

第四条 铜陵国厚将就中天能源随时出现的债务变化及其他新情况及时与中天能源金融债权委员会沟通,并研究提出中天能源风险化解方案,在全体债权人的配合下提供流动性支持,努力推动中天能源债务危机的逐步化解。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铜陵国厚向公司提供借款,是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本次借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关联董事王东先生、徐鸿周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及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债务危机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中天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1号)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债务危机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六、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历史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向铜陵国厚的借款本息合计余额为1,431.99万元(不含本次借款),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向铜陵国厚累计借款金额1,431.99万元。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