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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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9-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已于2018年11月完成。公司聘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担任该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财通证券需履行该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为该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公司2019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9年4月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申万宏源签订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协议》。

根据《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期尚未结束,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更换为申万宏源,根据《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与申万宏源于近日签订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持续督导协议》。财通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及发行本次可转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和其后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接,财通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申万宏源委派戴佳明先生、王明希先生具体负责督导工作。戴佳明先生、王明希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戴佳明、王明希简历

保荐代表人戴佳明先生:2004年保荐制实施以来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完成的证券发行项目有山西证券(002500)IPO项目和中信银行(601998)A+H股配股项目、中信银行(601998)优先股项目、环旭电子(601231)非公开发行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管理和操作经验。

保荐代表人王明希先生:2004年保荐制实施以来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完成的证券发行项目有大理药业(603963)IPO项目和岳阳林纸(600963)再融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管理和操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