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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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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9-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8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胡祖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91,3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28%;董事、副总经理王志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21,6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32%;监事、监事会主席漆建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5,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64%;副总经理龚谱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1,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74%;副总经理韦一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78,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00%;董事、董事会秘书贺依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68,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48%;副总经理唐晓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4,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3%;副总经理龙晓晶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85,6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5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相应股份,即:胡祖敏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47,800股;王志波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55,400股;漆建中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23,750股;龚谱升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42,950股;韦一明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94,700股;贺依朦女士拟减持不超过92,200股;唐晓琳女士拟减持不超过26,000股;龙晓晶女士拟减持不超过96,400股。

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备注: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备注:

(1) 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披露了监事漆建中先生、副总经理韦一明先生的减持计划,但漆建中先生、韦一明先生未实际减持公司股份。

(2) 减持比例是以减持当时的公司总股本(782,954,832股)为基准计算得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胡祖敏、王志波、漆建中、龚谱升、韦一明、贺依朦、唐晓琳、龙晓晶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股份的锁定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