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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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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9-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9-01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上证公函【2019】0626号《关于对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9-010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对所涉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分析,现将《问询函》提及的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问询1.年报披露,阳光服饰系公司关联方和主要销售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向阳光服饰销售金额合计7.2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9.88%;阳光服饰的应收账款为3.29亿元,占应收账款的比重为71.83%。请公司补充披露:(1)近三年对阳光服饰的销售额、毛利率、销售占比以及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占比情况;(2)近三年与除阳光服饰以外的其他客户业务的销售额、毛利率、销售占比情况以及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占比情况;(3)近三年阳光服饰和其他客户的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平均回收期及收回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公司对阳光服饰和其他客户的销售结算政策是否存在差异。

公司回复:

(1)近三年对阳光服饰的销售额、毛利率、销售占比以及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占比情况

(2)近三年与除阳光服饰以外的其他客户业务的销售额、毛利率、销售占比情况以及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占比情况

(3)近三年阳光服饰和其他客户的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如下:

近三年阳光服饰和其他客户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及收回情况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与阳光服饰的应收账款余额基本在6个月以内收回;公司与其他客户的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1个月,客户具体实际收回情况一般由一个月到一年不等。

公司业务范围涉及两个行业,即纺织行业和热电行业。纺织行业主要采用先销售后收款的结算方式,因销售规模不同,客户信用政策也不同,所有客户的收款期一般均不超过1年;热电行业除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和江阴祝塘新力热能供应有限公司等个别大客户采用先销售后收款的结算方式外,其他客户均采用先预收后销售的结算方式,大客户的信用政策一般为1个月的收款期。

阳光服饰系公司的稳定第一大销售客户,信用政策为六个月的收款期。

问询2.根据公司公告,2012年公司将阳光服饰转让;2018年8月,阳光服饰的控股股东变更为阳光集团。阳光服饰的历史股东包括江苏德源纺织服饰有限公司、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奇恩特有限公司、香港东升有限公司、依时有限公司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近三年公司与上述阳光服饰历史股东的业务往来及相互担保等情况;(2)阳光服饰历史股东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3)请自查关联交易披露的完整性,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以及是否履行过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1)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5年6月3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第三方金融机构向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6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利率为8.5%。该笔委托贷款已于2016年6月到期收回。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德源纺织服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目前尚未履行完毕的金额为1.75亿元。2016年至今,阳光集团与德源纺织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不存在为阳光服饰历史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德源纺织非本公司关联方,阳光集团为德源纺织的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因此德源纺织为本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2)阳光服饰的历史股东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与关联方的相关交易金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按规定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了披露。

问询3. 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0亿元。其中面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7.03亿元,毛利率20.21%;电汽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04亿元,毛利率18.44%;毛纺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704万元,毛利率44.88%。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业务披露前20大客户的名称、对应营业收入、销售商品类别,并说明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2)分业务披露前20大供应商的具体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商品类别,并说明与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3)分业务披露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的毛利水平,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主要业务的毛利率水平方面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4)请按行业补充披露分部信息。

公司回复:

(1)公司2018年度前20大客户情况

(2) 公司2018年度前20大供应商情况

(3)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对比情况

注:上述同行业毛利率数据取自公司年报披露数据。

关于公司毛利率水平的说明:公司按行业分纺织行业和热电行业,热电行业生产蒸汽和电力,毛利率18.44%,在行业中处于中间水平;纺织行业细分为面料和毛纺,面料毛利率20.21%,在行业中处于中间水平;毛纺毛利率44.88%,在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

公司毛纺业务包括毛纱销售业务、加工业务、羊毛脂销售业务,毛纱是公司面料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毛纱销售实现收入4808万元;加工是公司为其他单位提供加工服务,加工业务实现收入699万元,羊毛脂是洗毛车间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副产品,羊毛脂销售实现收入1197万元。扣除加工业务和羊毛脂销售业务,公司毛纺业务毛利率23.14%,在行业中处于中间水平。公司将毛纱销售业务、加工业务、羊毛脂销售业务归纳在毛纺业务中核算,公司加工业务为非经常性业务,未单独核算成本,加工业务、羊毛脂业务在核算中成本均为零,因此本公司毛纺业务毛利率44.88%,在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

公司将毛纺业务和面料业务合并归在纺织业务进行核算,纺织行业毛利率21.14%,在行业中处于中间水平。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企业应当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按下列规定披露分部信息。原有关确定地区分部和业务分部以及按照主要报告形式、次要报告形式披露分部信息的规定不再执行。

(一)经营分部,是指企业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企业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企业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公司包含纺织业务和热电业务,公司无法准确将资产负债按行业进行单独核算,按行业只能统计到生产成本的程度,故公司没有披露分部信息。公司在年报第四节披露了分行业、分产品的收入及成本情况。

问询4. 年报披露,公司内销营业收入17.44亿元,毛利率23.69%;外销营业收入6.31亿元,毛利率11.49%。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别列示国内和国外前20大客户的具体名称、销售产品类别、金额、占比,并说明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2)结合境内外的客户及产品销售的情况,说明内销业务毛利率远高于外销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公司2018年度国内和国外前20大客户情况

(2)内销业务毛利率远高于外销业务的原因:首先国外客户零售端采购成本压力加大。面对零售市场压力,诸多品牌商为了满足终端消费者的价格需求,被迫选择降低零售单价,缩减采购成本。客户将这一成本压力转嫁一部分给生产企业。其次客户采购产品的品种档次调整。起初,公司主要出口产品是全毛品种,单价高,随着市场压力,客户将全毛品种调整到单价相对低的混纺品种,混纺品种在公司出口产品中的比例不断增大。再次,国际市场高端产品竞争优势降低,中低端产品竞争愈加激烈。为保持价格竞争力和业务规模,不得不调低利润率来争取相应订单。另外,2018年度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相对2017年度下降。综上2018年外销毛利率下降且低于内销业务。公司内销营业收入17.44亿元,毛利率23.69%,其中对关联方实现营业收入7.42亿元,平均毛利率21.70%,对其他客户实现营业收入10.02亿元,平均毛利率25.17%;外销营业收入6.31亿元,毛利率11.49%。公司内销业务中关联方销售不是导致公司内销毛利高于外销毛利的原因。

问询5. 年报披露,存货期末余额11.20亿元,同比增加35.22%。其中,原材料期末余额4.37亿元,同比增长80.58%。库存商品期末余额4.83亿元,同比增长20.75%。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业务和产品类型披露存货的类别、形成时间、期末余额、存货周转率、库龄等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2)分别列示期末原材料、库存商品的具体构成、同比变动情况及原因;(3)结合近三年原材料价格走势和产品产销量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4)公司外购存货的具体金额、类型以及交易方,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

公司回复:

(1)按业务类别列示存货情况如下:

各业务存货周转率情况:

按产品(库存商品)类型及库龄分布如下: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方法

①、对于产成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由于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所以公司大部分产成品均有订单对应,以该产品的订单价格减去估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的净值,对于没有订单对应的产成品,以当时的市场价格作为售价进行测算。

②、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原材料、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对于有订单对应的原材料、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订单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而对于没有订单对应的原材料、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以当时对应的市场产成品价格作为售价进行测算。

③、对于原材料辅料中的电缆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④、报告期期末比较可变现净值和账面价值的高低,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则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依据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及方法,公司呢绒面料多数属于通用产品,存在减值可能性较低,其余为定制产品存在补货和二次订单的情况,存在减值可能性也较低。公司原材料辅料中电缆存在减值迹象,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本报告期末电缆价格参照江苏中煤电缆有限公司的价格。其他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均高于存货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期末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未发现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存在计提不充分的迹象。

(2)期末原材料、库存商品情况

(3)①原材料增长的原因:一是2018年度原毛及羊毛条的平均采购价格上涨,二是2018年底原毛及羊毛条库存量增加。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原材料羊毛近三年价格走势如下:

从2016年起,澳大利亚羊毛价格一直趋于上升通道中。

澳大利亚羊毛生产预测委员会(AWPFC)预测显示,由于2017/18年度的气候条件较差,2018/2019年度羊毛产量约30.5万吨,同比下降3.5万吨,降幅为10.8%。许多牧民计划减少羊只存栏量,又进一步减少了羊毛产量。同时由于气候干旱,羊毛品质下降,细度变细,含杂变高,强力变差。由于上述原因,公司为控制成本、保证原料原有品质及交期,在2018年下半年羊毛价格回落时,采取增加约2个多月库存量来规避以上风险。

②库存商品增长的原因:一是与部分大客户的订制业务扩大,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按项目品种集中生产,按客户计划陆续发货,发货时间跨度大,同时期间还会不断有新的订单投入生产,这是与客户项目合作的良性循环。二是由于原材料价格不稳定,为了锁定价格,生产后按需分批发货,导致库存量增加。三是客户为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对发货计划短期内作出临时调整的订单量增多。上述原因导致公司库存商品的库存量增加,同时由于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导致库存商品价格上升。

(4)公司2018年度外购存货186,297.60万元,其中向前10大交易方共采购存货114,998.24万元,占总采购存货金额的61.73%,主要采购情况如下:

问询6.年报披露,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5.66亿元,较上年增加4.12亿元,同比增长267.53%。其中,埃塞尔比亚纺织服装生产基地期末余额2.99亿元,较上年增加2.84亿元;外购机器设备期末余额1.01亿元,较上年增加0.98亿元;人才科技研发楼期末余额1.52亿元,较上年增加0.22亿元;该项目从2015年开始建设。公司未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产品披露已建成生产线的产能、投资总额、建设完成期,并说明在建工程项目中对应生产线的开工时间、计划产能、总预算等情况;(2)纺织服装生产基地目前实际投入金额及产能情况;(3)纺织服装生产基地的主要建造方、收款方的具体情况,并说明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4)分品类列示外购机器设备的数量、价格、交易对方及关联关系;(5)人才科技研发楼未竣工的具体原因;(6)年审会计师就在建工程项目执行的审计程序以及获取的审计证据。

公司回复: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有生产线包含纺织生产线和热电生产线。纺织生产线包括洗毛→制条→条染复精梳→纺纱→织造→染整→成检→成品,面料产成品的年产能2600万米,截至2018年底总投资28.27亿元,初始建成期1994年2月,期间经过各项改造,最近一次改造完成期为2018年12月;热电生产线包括公司子公司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大丰阳光热电有限公司和公司热电车间,其中新桥热电产能蒸汽336.96万吨,电33,696万度,截至2018年底总投资5.41亿元,初始建成期2002年12月,期间经过各项改造,最近一次改造完成期为2018年12月;璜塘热电产能蒸汽401.76万吨,电44,064万度,截至2018年底总投资6.23亿万元,初始建成期2006年2月,期间经过各项改造,最近一次改造完成期为2018年12月;大丰热电产能蒸汽129.6万吨,电20,736万度,截至2018年底总投资2.78亿元,初始建成期2004年12月,期间经过各项改造,最近一次改造完成期为2018年12月;公司热电车间产能电41,472万度,截至2018年底总投资2.98亿元,初始建成期2002年1月,期间经过各项改造,最近一次改造完成期为2015年12月。在建工程项目对应的埃塞纺织服装生产线,于2017年10月正式开始建设,对应的车间厂房于2018年1月陆续开始建设,计划产能200万米面料、50万套服装,该条生产线总预算5.5亿元人民币。国内纺织生产线投资总额及产能与埃塞生产线总预算及产能的说明:国内生产线已建成二十多年,早期投资的土地厂房设备价格低。

(2)截止2019年4月30日,实际投入金额为3.79亿元人民币;项目计划投资 3.5亿美元。公司考虑到风险,从谨慎性的原则出发,分三步实施。目前在建一条生产线,包含染色、纺纱、织布、后整理以及西服生产等工序的完整产业链,年产 200 万米羊毛精纺面料和 50 万套西服生产能力。其他分步跟进,全部完成后,达到 1000 万米毛精纺面料、150 万套西服的产能。

(3)纺织服装生产基地的主要建造方为江苏宝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双方于2016年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后又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原合同中江苏宝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由江苏宝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立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或Baoli International Construction.PLC共同分享和承担。上述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2018年公司外购机器设备的数量、价格、交易对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5)人才科技研发楼未竣工的具体原因

人才科技研发楼总建筑面积57,758平方(其中地上52,818平方米、地下4,940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21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137.1米,属于超高层建筑。该工程2015年进行了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打试桩(打试桩是为了获得设计参数)、施工深基坑支护、土方开挖等。2016年初开始基础浇筑,正式开始建造。2017年8月底完成主体封顶,2018年8月底幕墙完工。目前该工程处于装修阶段,预计于2020年下半年装修结束竣工。

(6) 会计师回复:

① 会计师在在建工程项目审计中执行了以下程序:

A、获取在建工程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B、现场查看在建工程现状,结合其他信息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C、询问管理层当年在建工程的增加情况,并与获取或编制的在建工程的明细表进行核对;

D、查阅公司资本支出预算、公司相关会议决议等,检查本年度增加的在建工程是否全部得到记录;

E、检查本年度增加的在建工程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如施工合同、发票、付款单据、建设合同、运单、验收报告等是否完整,计价是否正确;

F、对是否存在关联交易进行核查。

② 会计师获取的审计证据如下:

A、在建工程项目预算表、项目设计图纸;

B、在建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采购合同;

C、货物报关单、海运提单、发票、清关单据、付款单据;

D、部分零星项目竣工报告;

E、管理层认定的关联方关系清单、交易对方工商背景资料,实地访谈记录;

F、现场实地查看记录。

问询7.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0亿元,同比增长12.53%;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5.20亿元,同比增长27.48%。其中,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28亿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2997万元,计提比例为6.54%。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9269万元;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中,期末终止确认金额为1.36亿元。公司未类同应收账款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产品披露销售结算方式、结算周期;(2)分业务披露应收账款金额、账龄分布、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比变动的情况和原因,以及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是否存在坏账风险和资金周转风险,以及应对措施;(3)应收账款前20大客户名称、金额、应收账款减值及核销情况、是否为关联方;(4)报告期内大额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及是否具有追索权条款分别说明上述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5)未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合理性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1)公司业务范围涉及两个行业,即纺织行业和热电行业。纺织行业主要采用先销售后收款的结算方式,因销售规模不同,客户信用政策也不同,所有客户的收款期一般均不超过1年;热电行业除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和江阴祝塘新力热能供应有限公司等个别大客户采用先销售后收款的结算方式外,其他客户均采用先预收后销售的结算方式,大客户的信用政策一般为1个月的收款期。

(2)① 2017年及2018年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如下:

②2017年及2018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平均回收期如下:

③通过对公司两年应收账款余额相对应的账龄、周转率及回收期分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基本在1年内收回,符合公司制定销售信用政策,基本不存在大额坏账风险和资金周转风险。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依据公司制定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政策的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

(3)公司应收账款前20大客户名称、金额、应收账款减值及核销及关联方情况如下:

(4)①报告期内公司大额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的具体情况如下:

②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票据背书和贴现均附追索权,但因公司收到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在票据到期时,持票人向议付行进行提示承兑,议付行具有见票即付义务。根据公司以前年度背书转让的票据,未出现议付行拒付导致公司承担追索权的情况。因此,公司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或背书时终止确认应收票据,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公司收到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在票据到期时,持票人向议付行进行提示承兑,议付行具有见票即付义务。公司认为应收票据到期收不回款项的可能性很小,未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

会计师回复:

① 会计师意见:

A、公司上述关于分产品披露销售结算方式、结算周期、分业务披露应收账款金额、账龄分布、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比变动的情况和原因,以及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是否存在坏账风险和资金周转风险,以及应对措施及应收账款前20大客户名称、金额、应收账款减值及核销情况、是否为关联方的回复与我们在2018年度审计过程中所了解到的情况基本一致。

B、公司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或贴现时终止确认及未对银行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② 执行的审计程序:

A、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坏账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检查非记账本位币应收账款的折算汇率及折算是否正确;分析有贷方余额的项目,查明原因,必要时,作重分类调整;

B、检查涉及应收账款的相关财务指标:复核应收账款借方累计发生额与主营业务收入是否配比;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等指标,与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指标,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C、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测试计算的准确性;将加总数与应收账款总分类账余额相比较,并调查重大调节项目;通过本期回款情况复核1年以上账龄划分的正确性,并对期末账龄在上年账龄基础上递增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检查原始凭证,如销售发票、运输记录等,测试账龄核算的准确性;

D、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增加及货款回笼分析表:对重要应收账款编制应收账款增加及货款回笼分析表,分析各月发生额是否均衡,对异常销售以及收款应进行进一步检查;请被审计单位协助,在应收账款明细表上标出至审计时已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对已收回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常规检查,如核对收款凭证、银行对账单、销货发票等,并注意凭证发生日期的合理性,分析收款时间是否与合同相关要素一致;

E、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如果不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F、评价坏账准备计提的适当性;

G、检查银行存款和银行贷款等询证函的回函、会议纪要、借款协议和其他文件,确定应收账款是否已被质押或出售;

H、对是否存在关联交易进行核查。

③ 获取的审计证据:

销售合同、发票、出库码单、提单、报关单、函证回函、管理层认定的关联方关系清单、交易对方工商背景资料,实地访谈记录等。

问询8.年报披露,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173万元,同比增长269.98%;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58.88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预付款项的形成的原因及具体构成;(2)分别列示期末余额前10名的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情况,并说明上述欠款对象与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公司回复:

(1)预付账款形成的主要原因是:①预付的海关关税和增值税531.8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海关尚未开具税收缴款单;②预付购买茶饮的货款300万元,在2019年春节作为员工的福利已发放;③待摊利息199.19万元。

(2)期末余额前10名的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期末余额前10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会计师回复:

①会计师意见:公司上述关于大额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前10名情况及是否为关联方的回复与我们在2018年度审计过程中所了解到的情况基本一致。

②执行的审计程序:

会计师在预付账款项目审计中执行了以下程序:

A、获取或编制预付账款明细表: (1)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2)结合应付账款明细账审计,查核有无重复付款或将同一笔已付清的账款在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两个科目中同时挂账的情况;(3)分析出现贷方余额的项目,查明原因,必要的建议进行重新分类调整; (4)对期末预付账款余额与上期期末余额进行比较,分析波动原因判断有无异常;

B、分析预付账款账龄及余额构成,确定:(1)该笔款项是否根据有关购货合同支付;(2)检查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的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无法再收到所购货物的是否已转入其他应收款;

C、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预付账款、存货及在建工程明细账,并检查相关凭证,核实期后是否已收到实物并转销预付账款,分析资产负债表日预付账款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D、实施函证程序:(1)编制预付款项函证结果汇总表,检查回函;(2)调查不符事项,确定是否表明存在错报;(3)如果未回函,实施替代程序;

E、对是否存在关联交易进行核查。

会计师在其他应收款项目审计中执行了以下程序:

A、获取或编制其他应收款明细表:(1)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坏账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2)了解重大明细项目的其他应收款内容及性质,进行类别分析, 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企业(或实际控制人)大量占用、变相拆借资金、隐形投资、误用会计科目、或有损失等现象;(3)结合应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明细余额,检查是否有同时挂账的项目,核算内容是否重复,必要时作出适当调整;(4)检查非记账本位币其他应收款的折算汇率及折算是否正确;(5)分析有贷方余额的项目,查明原因,必要时,作重分类调整;

B、获取或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表:(1)测试账龄划分的适当性。 (2)关注审计时已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对已收回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检查,如核对收款凭证等,并注意凭证发生日期的合理性,分析收款时间是否与合同相关要素一致;

C、检查坏账准备:(1)取得或编制坏账准备计算表,复核加计正确,与坏账准备总账、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将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本期计提数与资产减值损失相应明细项目的发生额核对,是否相符;(2)评价坏账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复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是否按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既定方法和比例提取,其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3)检查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和核销的批准程序,取得相关审计证据。

③ 获取的审计证据:

管理层认定的关联方关系清单、交易对方工商背景资料,实地访谈记录,采购合同、付款单据、函证回函等。

问询9.2016年以来,公司预付工程及设备款期末余额分别为1.49亿元、9549万元、7337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近三年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的具体构成、对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2)预付大额工程及设备款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回复:

(1)近三年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的具体构成、对象及关联关系如下: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大额预付款项主要与埃塞纺织服装生产基地建设、人才科技研发楼建设和外购机器设备有关。由于建筑工程建设时间长,前期投入大,因此行业内通常都会要求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此外,由于预付款项在工程结算完成后才会结转,导致挂账时间较长。外购机器设备主要是向国内外供应商采购的高端的生产设备,均依照国际交易惯例和合同约定付款。

会计师回复:

①会计师意见:公司上述关于近三年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的具体构成、对象、是否为关联方以及大额预付工程款的合理性的回复与我们在2018年度审计过程中所了解到的情况基本一致。

② 执行的审计程序:

A、获取或编制预付账款明细表: (1)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2)结合应付账款明细账审计,查核有无重复付款或将同一笔已付清的账款在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两个科目中同时挂账的情况;(3)分析出现贷方余额的项目,查明原因,必要的建议进行重新分类调整; (4)对期末预付账款余额与上期期末余额进行比较,分析波动原因判断有无异常;

B、分析预付账款账龄及余额构成,确定:(1)该笔款项是否根据有关购货合同支付;(2)检查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的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无法再收到所购货物的是否已转入其他应收款;

C、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预付账款、存货及在建工程明细账,并检查相关凭证,核实期后是否已收到实物并转销预付账款,分析资产负债表日预付账款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D、实施函证程序:(1)编制预付款项函证结果汇总表,检查回函;(2)调查不符事项,确定是否表明存在错报;(3)如果未回函,实施替代程序;

E、对是否存在关联交易进行核查。

③ 获取的审计证据:

管理层认定的关联方关系清单、交易对方工商背景资料,实地访谈记录,采购合同、付款单据、函证回函等。

问询10.年报披露,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为8576万元,同比下降39.10%。其中,利息支出为9418万元,同比减少1960万元。而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合计17.11亿元,同比增长38.21%。请公司补充披露:在借款规模增加的同时,利息支出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17年末及2018年各季度公司借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以看出:2018年度利息支出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960.0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①公司的长短期借款总额呈下降趋势;②公司2015年5月15日发行的中期票据,金额为7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7.5%,期限为三年,于2018年5月15日到期。

会计师回复:

①会计师意见:

公司上述关于利息支出减少原因的回复与我们在2018年度审计过程中所了解到的情况基本一致。

②执行的审计程序:

A、获取或编制短期借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检查非记账本位币短期借款的折算汇率及折算金额是否正确,折算方法是否前后期一致;

B、检查被审计单位企业信用报告,核实账面记录是否准确、完整。对被审计单位企业信用报告中列示的信息与账面记录核对的差异进行分析,关注企业信用报告中列示的被审计单位对外担保的信息;

C、对短期借款进行函证。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某一借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如果不对这些项目实施函证程序,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D、检查短期借款的增加:对年度内增加的短期借款,检查借款合同,了解借款本金、借款用途、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款利率等信息,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E、检查短期借款的减少:对年度内减少的短期借款,应检查相关记录和原始凭证,核实还款数额,并与相关会计记录相核对;

F、复核短期借款利息:根据短期借款的利率和期限,检查被审计单位短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是否正确;如有未计利息和多计利息,应做出记录,必要时提请进行调整。

③获取的审计证据:

企业征信报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函证、函证回函、借款借据及还款银行单据等。

问询11.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率90.28%,累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72%。请公司结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资信情况和质押风险,说明为解决股份质押问题、防范信用危机已采取及拟采取的举措安排。

公司回复:

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分别质押给工商银行无锡分行、北京银行无锡分行、中国银行江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无锡农商行江阴支行、恒丰银行无锡分行、江苏银行江阴支行等银行,主要是为阳光集团等向银行的借款做的追加担保,非主担保物,不存在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等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目前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等风险。为防范信用危机,如出现平仓风险,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确保质押的股份不被强制平仓。

问询12.年报披露,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06亿元,同比下降57.48%。请公司核实,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公司回复:

经核实,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不存在货币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会计师回复:

①会计师意见:

公司关于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回复,与我们在2018年度审计过程中所了解到的情况基本一致。

② 执行的审计程序:

A、询问管理层公司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公司货币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B、对所有账户进行函证,包含本期已注销的账户;

C、根据银行存款平均余额和存款平均利率复核利息收入。

③ 已获取的审计证据:

管理层声明、银行回函、利息收入测算表等。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