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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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9-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一、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8年5月14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一一“乾元一周周利”开放式资金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无固定期限),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已经赎回,获得理财收益223.06万元,本金及收益合计10,223.06万元。

2019年2月22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7,500 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一一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9年第2期,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期限91天,获得理财收益62.64万元,本金及收益合计7,562.64万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9年5月29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7,50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ZHQYBB20160600001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认购金额:7,500万元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预期年化收益率:

1≤投资期<7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2.10%

7≤投资期<14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2.20%

14≤投资期<28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2.50%

28≤投资期<63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2.75%

63≤投资期<91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2.95%

91≤投资期<182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3.05%

182≤投资期<364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3.15%

投资期≥364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3.30%

7、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8、产品起息日:2019年5月29日

9、产品到期日:公司可根据自身需要,随时赎回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无关联关系

三、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理财产品交易确认书及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53,617,19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94%)的股东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在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12月24日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49,4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厂”)。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佳电厂持有公司股份53,617,1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佳电厂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时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不超过2,449,466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

5、减持期间:2019年6月25日一一2019年12月24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佳电厂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佳电厂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佳电厂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佳电厂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佳电厂出具的《关于减持佳电股份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