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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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奖励扶持资金的公告

2019-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5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奖励扶持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政府奖励扶持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与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签订的《绿色建筑产业园二期项目》投资协议书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近日,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重庆园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协议支付的固定资产投资补贴1000万元,用以支持公司在重庆市南川区《绿色建筑产业项目》的发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上述补贴资金作为递延收益处理,并按照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开始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其他收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资金的取得将对公司未来的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二、全资子公司涡阳县鸿纬翔宇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政府奖励扶持资金的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涡阳县鸿纬翔宇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涡阳县人民政府从财政加快支持工业发展资金中拨出10,308,823.15元2018年度税收扶持奖励,用以支持公司在涡阳的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项目的发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上述资金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资金的取得将对公司2019年度的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三、全资子公司涡阳县盛鸿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政府奖励扶持资金的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涡阳县盛鸿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涡阳县人民政府从财政加快支持工业发展资金中拨出9,259,654.23元2018年度税收扶持奖励,用以支持公司在涡阳的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项目的发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上述资金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资金的取得将对公司2019年度的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