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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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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9-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61

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东方0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9月17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9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对回购股份方案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调整方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后的股份回购方案主要内容为:公司以人民币2亿元至4亿元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18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6)和2019年3月16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2)。

2019年5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止2019年5月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465.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购买的最高价为4.27元/股、最低价为3.8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892.3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时履行回购股份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62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东方0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提供互保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建立互保关系,2018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提供担保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且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近日,公司与Macquarie Bank Limited(麦格理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理银行”)签署担保函,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集团物产(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物产国际”)向麦格理银行申请1000万美元交易额度授信提供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担保。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互保协议约定范围内确定担保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在担保限额内的单笔担保不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截止2019年5月31日,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2.40亿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6.17亿元,互保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东方集团物产(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毛荣丰,已发行股本10,000港元。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1501室。主要经营业务:大宗商品包括有色金属如电解铜、电解铝、锌锭、电解镍等有色金属的国际贸易业务与进出口业务。东方物产国际的股东为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东方物产国际(经审计)资产总额3,287.55万美元,负债总额2,571.56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美元,流动负债总额2,449.43万美元,资产净额715.99万美元,2018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371.33万美元,实现净利润600.85万美元。

东方物产国际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麦格理银行:Macquarie Bank Limited(麦格理银行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东方集团物产(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1000万美元

2、担保到期日:2024年3月1日

3、担保方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担保

4、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担保函应适用并按照英国法律解释。

(2)因本担保函或其签订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纠纷或分歧,包括任何基于其续存、效力、撤销或终止的问题,应提交并最终按照届时有效的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规则(“SIAC规则”)进行仲裁解决。仲裁地应为新加坡。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09.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3.01%。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34%。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2.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0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6.17亿元。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合格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担保余额15.41亿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