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19-37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6月6日上午9:30分在公司1212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6月3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潘先文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 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余额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低风险业务、保证金、公司债券),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融资方式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并签订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6月28日下午13:40分在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99号公司11楼1106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19-38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19年度公司与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相互担保。
(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本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反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165,000万元人民币。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方式及期限等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计划担保明细如下:
■
(二)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本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含反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115,000万元人民币。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对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方式及期限等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计划担保明细如下:
■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重庆圣志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5月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石桥村12社
法定代表人:张志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预拌混凝土、干粉砂浆的生产、销售;销售建材(不含化危品);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圣志建材资产总额327,041,039.18元,负债总额229,188,197.64元,所有者权益97,852,841.54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10,163,075.06元,净利润13,947,877.22元。
(二)贵阳三圣特种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8月14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燕楼乡谷蒙村
法定代表人:张志强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及销售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膨胀剂、建筑材料、预拌商品混凝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3,48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87%;沈志刚出资52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3%。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贵阳三圣资产总额299,978,312.49元,负债总额210,681,897.93元,所有者权益89,296,414.56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15,287,036.96元,净利润22,889,668.69 元。
(三)兰州三圣特种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0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人民街312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强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膨胀剂、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预拌商品混凝土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兰州三圣资产总额114,756,691.50元,负债总额103,935,061.08元,所有者权益10,821,630.42元; 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7,591,067.93元,净利润-2,657,072.92元。
(四)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2月24日
注册地址:辽源经济开发区财富大路2858号
法定代表人:魏晓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颗粒剂、硬胶囊剂、片剂(含激素类)、原料药(丙谷胺、盐酸吗啉呱、盐酸二氧丙嗪、法莫替丁、盐酸氯哌丁、双氯芬酸钠、曲克芦丁、芬布芬、硝苯地平、盐酸普鲁卡因、盐酸奈福泮、对乙酰氨基酚、呋喃唑酮、盐酸苯海拉明、呋塞米、贝诺脂、磷酸苯丙哌林、诺氟沙星、吡罗昔康、甲磺酸左氧氟沙星)(以上项目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技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百康药业资产总额251,134,011.48 元,负债总额99,625,531.59元,所有者权益151,508,479.89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39,629,451.06元,净利润10,132,854.91元。
(五)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79年10月14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洛西路44号
法定代表人:郝廷艳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盐酸普鲁卡因,甲醇钠,对硝基苯甲酸,氯化锶,苯佐卡因,赤血盐钾,对氯苯甲酸,N.N′-二苄基乙二胺二乙酸盐(DBED),1-对硝基苯基2-氨基-1.3-丙二醇(按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货物进出口;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5,400万元人民币,持股60%;子公司重庆三圣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80万元人民币,持股12%;郝廷艳出资1,075万元人民币,持股11.9444%;杨兴志出资900万元人民币,持股10%;潘先文出资545万元人民币,持股6.0556%。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春瑞医化资产总额616,789,453.75元,负债总额55,609,960.28元,所有者权益561,179,493.47元; 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38,446,168.24元,净利润68,645,684.99元。
(六)重庆利万家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5月31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大桥一路45号-9#
法定代表人:隆剑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制造混凝土外加剂、商品混凝土;药品销售、生产;医药及化工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800万元,持股80%;廖家银出资200万元,持股20%。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利万家资产总额154,817,725.1元,负债总额111,356,605.10元,所有者权益43,461,120.00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91,577,052.34元,净利润24,409,173.2元。
(七)三圣建材有限公司
总经理:周廷建
注册资本:92,050,000比尔
经营领域:水泥、混凝土、石膏及制品
经营地址:埃塞俄比亚奥罗米亚州杜卡姆市东方工业园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5%,张家港市中悦冶金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5%。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三圣建材资产总额150,583,427.44元,负债总额143,156,594.49元,所有者权益7,426,832.95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92,619,417.47元,净利润15,239,692.16元。
(八)三圣药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陈生
注册资本:88,000,000比尔
经营领域:制药
经营地址:埃塞俄比亚奥罗米亚州杜卡姆市东方工业园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9.5%,张家港市中悦冶金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持股0.5%。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三圣药业资产总额1,347,895,999.42元,负债总额132,9847,118.27元,所有者权益18,048,881.16元; 2018年12月部分投产,实现营业收入6,491,432.93元。
(九)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5月10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街道
法定代表人:潘先文
注册资本:43,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硫酸、二氧化硫[液态的]、焦亚硫酸钠生产、销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 制造销售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膨胀剂,水泥,液体葡萄糖酸钠;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石膏及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以上生产项目需获得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生产许可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药品生产、销售;医药、建筑材料及化工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由具备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生产、加工、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开采、销售石膏和碎石。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037,422,383.23元,负债总额3,281,416,446.23元,所有者权益1,756,005,937.00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865,241,753.58元,净利润140,518,500.49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 司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董事会审议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6,548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0.68%(合并口径)。其中,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98,888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7,660万元。目前,除前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19-39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资质的租赁公司以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或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总额不超过5亿元,租赁业务期限不超过五年。
2、公司拟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2019年6月6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内,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期限不超过5年,融资租赁方式包括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和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具体融资租赁方式介绍如下:
(一)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
公司自主与供应商商定租赁物的名称、数量、型号、售后服务等交易条件,租赁公司按照公司确定的条件与设备供应商签署买卖合同并向供应商购买租赁物,然后由租赁公司将设备租赁给公司。公司根据与租赁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协议,按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租赁期满,公司按照融资租赁协议确定的名义价支付给租赁公司,从而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二)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公司与租赁公司签署相应的售后回租合同,将选定的部分自有资产出售给租赁公司,由租赁公司支付购买价款,资产的所有权即转移给租赁公司。公司按照售后回租合同从租赁公司租回该部分资产,按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继续保留通过租赁取得的资产管理权和使用权。
租赁期满,公司将以合同中的名义价购回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二、融资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
(二)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不超过五年。
本次融资租赁为拟开展业务的授权,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最终实际融资租赁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总额度。
三、审议意见
经审议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为便于顺利开展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融资租赁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旨在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本次融资租赁有利于解决公司中期资金需求,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
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资产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19-40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8日13:4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27日-2019年6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15:00至2019年6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6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99号公司11楼1106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24日
8、会议主持人:潘先文董事长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9、《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18年度履职情况做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5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上述议案1、议案3、议案5已于2019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已于2019年6月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4月23日、2019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已于2019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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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的截至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16:00。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6月26日(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蜜
联系电话:023-68239069
传真电话:023-68340020
联系邮箱:ir@cqssgf.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99号三圣股份证券投资部
3、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
七、备查文件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42”,投票简称为“三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