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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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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9-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6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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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