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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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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
所持权益比例达到30%的提示性公告

2019-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19-03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

所持权益比例达到30%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融云”)的一致行动人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瑞嘉华”)的通知,为实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19年6月10日起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丰瑞嘉华于2019年6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增持主体:丰瑞嘉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系控股股东中植融云的全资子公司、一致行动人。

2、增持目的:实施增持计划。

3、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9年6月12日,丰瑞嘉华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5、本次增持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及其一致行动人除直接持有上述公司股份76,214,411股外,公司股东魏连速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861,635股的表决权全权委托给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公司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84,076,046股,占公司总股本30%。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植融云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解直锟先生。

三、后续增持计划

中植融云及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9年6月10日起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完成后在宇顺电子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达到宇顺电子总股本的3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宇顺电子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等情形出现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期限将相应顺延。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及摘要,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中植融云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植产投、丰瑞嘉华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中植融云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次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因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已达到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中的有关规定,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的行为可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