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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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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进入"科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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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郭晨凯 制图

⊙林淙 ○编辑 吴正懿

7个月!从去年11月“科创板”的名字第一次在黄浦江畔响起,到6月5日首批上会企业蟾宫折桂,资本市场见证了“科创板速度”。6月11日,微芯生物等3家过会公司提交注册申请,意味着科创板发行注册程序正式启动。万众瞩目之下,资本市场进入“科创板时间”。

“当年中小企业板从筹划到设立花了5年,创业板更是历时10年方才揭开帷幕。相比而言,科创板的推出可谓神速!”天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王立华感慨。而“科创板速度”背后的动力源,既有资本市场发展的内生性改革要求,又有中国经济沃土耕植的科创企业群体为依托,亦饱含国家大力扶持科创企业的深刻战略意图。

我们都是见证者:以一往无前之勇,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改革步伐紧锣密鼓,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由蓝图变为现实;以倍道兼行之势,监管部门、中介机构与科创企业各司其职,在高强度、快节奏中“书写”科创板改革进程。

资本市场的镁光灯,将继续对准科创板。科创投集团副总经理朱民对记者表示,“科创板并不属于既有资本市场板块的一个分设,而是一个全新的架构,需要搭建一整套独立的体系。从这个角度来看,科创板的进程显然是喜人的。对于科创板的未来,我们还可以有更多期待。”

制度护航:系好“安全带”

2018年11月5日,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消息,振奋了资本市场。

科创板是个什么“板”?注册制如何试点?答案在春节前初步揭开。2019年1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把握科创板定位是科创板建设的基础,是科创企业登陆科创板的“头道工序”。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破冰式的改革,更需集思广益。上交所随即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召开10场业务规则征求意见座谈会及1场会计师事务所专题座谈会。全国113家证券公司、13家基金公司、24家代表性创投及保险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个人投资者参加座谈。此外,上交所还通过网站、热线电话等公开渠道,收集针对主要业务规定的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期的次日,证监会发布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紧随其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也于3月3日面世,科创板配套规则得以进一步明晰。值得一提的细节是,证监会和上交所推出正式稿的时点均在凌晨。分秒必争,可见一斑。

3月18日,科创板发行审核系统正式上线“迎客”。4天后,首批受理企业名单亮相,9家企业率先拿到“准考证”。从3月27日公布第二批受理名单起,系统即进入“受理即披露”的忙碌状态。

4月,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发布,首批科创板基金获得发行批文,第一届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成立,科创板转融通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发布……短短1个月时间,科创板各项配套举措相继推出,制度的篱笆逐步扎紧。

可以看到,层层演进、日渐完善的“基础设施”,正为科创企业全速“驶入”资本市场铺平道路,系上“安全带”。

问询式审核:要速度更要质量

考场规则已定,怎么“考”?怎么“答”?市场投以关切的目光。

4月,科创板001号受理企业晶晨股份率先提交了“初试答卷”,正式拉开问询式审核的序幕。全公开、电子化的审核体系为市场各方提供了透明高效的互动“硬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层层问询则成为督促各方归位尽责的“软件”。

“科创板相关的政策法规可以说是比较全面和细致的。由于没有先例可供参考,很多制度的探索都是全新的,独具中国特色的。周全的政策设计,有利于把控风险和保证市场的平稳,也为科创板的稳健推出做足了铺垫。”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国权表示,作为注册制的试点工程,科创板的建设重点在于真正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机制,“在夯实信息‘充分、一致、可理解性’的基础上,让市场去做判断。”他强调。下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