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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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19-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19-058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75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8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1,484,4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9,715,6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9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于2014年3月2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6年12月28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及招商银行厦门分行软件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月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雷霆互动网络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雷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雷霆信息”),同时公司将该募投项目专户资金人民币103,883,452.29元及利息收入借予深圳雷霆信息,由深圳雷霆信息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

2018年1月30日,公司、深圳雷霆信息、招商银行厦门分行软件园支行及保荐机构华融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该《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0万元;2017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及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53,999.11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817.82万元;2018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3,485.92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1,317.37万元。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3日、2019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4)、《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35)。

截至2019年6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68,209.96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2019年6月12日,公司和深圳雷霆信息分别在招商银行厦门分行软件园支行开设的募投项目为“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分别为592902755910408、755932169010701)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销户前账户余额均为0元。为规范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办理完成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和深圳雷霆信息分别就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与华融证券及招商银行厦门分行软件园支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