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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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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19-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19-022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审批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18年12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10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19-0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4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19年1月4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019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2019-004)。

2、截至2019年6月11日,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已经届满,公司累计以集中竞价形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212,18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74%,成交的最高价为7.22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4.9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11,563,824.55元(不含交易费用)。

3、本次回购支付的总金额、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8年11月2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2018-052),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总股本较变动前减少13,411,444股,系公司于2019年1月3日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所致。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17,212,181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决议,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本公告披露日起三年内用于对员工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