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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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2019-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19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定制生产出口为主,由于下游客户需求变化因素及汇率波动因素的影响,预计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283.41万元–25,068.43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2019年半年度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万润股份”)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6月17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于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会议议案以及所有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万润股份: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6月17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于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会议议案以及所有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万润股份: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于2019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8年9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议案; 2018年10月22日公司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78亿元(含本数)用于环保材料建设项目。

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1月1日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722) ;于2018年11月22日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722号);于2019年1月18日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722号);于2019年5月13日出具《关于请做好万润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3日披露《万润股份: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证监会受理的公告》;于2018年12月20日披露《万润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于2019年2月28日披露《万润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2019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万润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相关事宜的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许可终止审查通知书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鉴于公司本次可转债事项披露以来,资本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为了充分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融资时机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下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可转债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环保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继续推进环保材料建设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后,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