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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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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19-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9一044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6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1日、2019年6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原激励对象9名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及1名激励对象考核评价标准为合格(C),公司拟回购并注销9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58,9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848元/股,公司拟回购并注销1名考核为(C)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一期未能解除限售的1,912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961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60,812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4,796,728 股减少至514,235,916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8月2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工业园小蓝中大道66号 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万明琪

联系电话:0791-85985546

联系传真:0791-85985546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9一043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18日(星期二)14:4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7日-2019年6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15:00-2019年6月18日15:00。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褚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公司综合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名,代表股份331,072,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257%,。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8名,代表股份326,218,3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81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名,代表股份4,85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47%。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10名,代表股份5,929,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538%。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31,072,90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29,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