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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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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9-076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5月6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方案为:按年末总股本 445,790,8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1.9元(含税)现金红利,送红股2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共派发现金84,700,257.13元,送红股89,158,165股,转增股本0股。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8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3、分配方案:按公司总股本445,790,8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1.90元(含税)现金红利,送红股2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4、扣税说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26日

2、除权除息日:2019年6 月2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实施办法

1、本次所送红股于2019年6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4、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六、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6月27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调整相关参数

1、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534,948,992股摊薄计算的2018年度每股收益为1.51元。

2、我司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最低减持价相应调整为10.63元【 (12.94-0.19)/(1+0.2)】。

九、有关咨询办法

部门: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电话:023-67530016

传真:023-67530016

十、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