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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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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鼎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登记
机构的公告

2019-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海富通”)为了向投资者提供更有效率的服务,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自2019年8月6日起,本公司决定将海富通鼎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219)(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转移回本公司。转移完成后,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变更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对于在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且未开立海富通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本公司将为其统一开立海富通基金账户,投资者持有的海富通鼎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将登记过户在其相应的海富通基金账户名下,投资者的所有权益不受任何影响。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变更注册登记机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6月25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估值方法

变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6月24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中科曙光【603019】进行估值调整,调整后的估值价格为29.56元/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待上述股票的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5日

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第2317号《关于准予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01月11日至2019年02月18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02月1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9年02月20日,并于2019年02月21日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2月20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第2317号《关于准予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基金合同》于2017年01月23日正式生效,共募集209,264,614.00份基金份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管理人已就上述情形拟定了终止基金合同的解决方案,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2019年01月11日起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02月1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规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确定为2019年02月20日,首次清算期间为2019年02月21日至2019年04月15日。

§4财务报告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02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19年02月20日,基金份额净值102.9941元,基金份额总额1,867,636.00份。

4.2利润表

会计主体: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间: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2月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注:本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薛竞、都晓燕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194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基金财产分配

本基金自2019年02月2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因本基金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9年04月15日)持有未变现资产,无法全额支付清算款,故需进行二次清算。本次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金额149,448.90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交所最低结算备付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初第2个工作日对最低结算备付金进行调整,本基金已于2019年4月2日全部收回结算备付金149,448.90元。

5.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金额9,313.01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交所结算保证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初第2个工作日对存出保证金进行调整,本基金清算期间增加存出保证金9,872.34元,最新余额19,185.35元预计将在债券资产全部变现后六个月内收回。

5.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市值为133,195,916.20元。截至2019年4月15日(本次清算期结束日),部分债券已变现,变现总金额135,212,122.74元,其中包含应收利息4,131,558.21元,卖出净价金额131,080,698.06元,交易费用133.53元。2019年4月15日剩余未变现债券投资市值为124,426.80元,系如下债券资产:

5.1.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市值为11,000,000.00元,已于2019年02月25日收回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相应利息共计11,005,337.26元。

5.1.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22,749,821.18元,已于2019年2月21日划入托管账户。

5.1.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4,229,545.06元。其中应收活期银行存款利息为2,161.29元,应收备付金利息为445.24元,应收保证金利息金额为21.59元,应收债券利息4,225,392.00元,应收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1,524.94元。应收活期银行存款利息、应收备付金利息和应收保证金利息已于3月21日结息时收回,应收债券利息将在债券变现时收回,应收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已于2019年02月25日收回。

5.1.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资产是其他应收款22,983.00元,为未收到的16长城01[债券代码:136486.SH] 2018年应收利息,因发行人违约,派息未按时到账。管理人已授权该债券受托管理人申请或参与发行人的债务重组、资产重组、重整或破产等法律程序。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33,184.70元,已于2019年03月04日支付。

5.2.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11,061.57元,已于2019年03月04日支付。

5.2.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13,346.02元,已于2019年03月07日支付。

5.2.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389,166.67元,其中包括:

5.2.4.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指数使用费39,166.67元,已于2019年03月14日支付。

5.2.4.2 应付审计费50,000.00元,将在收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发票后支付。

5.2.4.3 应付信息披露费300,000.00元,将在收到报社发票后支付。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注:

(1)利息收入金额442,210.92元,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计提的自2019年2月21日至2019年4月15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债券利息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2)债券变现损益为本次清算期间债券资产变现金额扣除截止变现日应收债券利息后,与最后运作日估值金额的差额。

(3)交易费用为本次清算期间债券资产变现所产生的交易费用。

(4)律师费为召开持有人大会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见证服务费用和基金清算律师费用。

5.4 清算费用

根据本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相关约定,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属于清算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本基金首次清算期间发生的上述交易费用、银行汇划手续费、律师费和税费共计51,103.63元,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情况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9年04月15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90,755,806.83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19年04月16日)至托管账户销户之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以及剩余债券变现金额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管理人将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清算备案的回函后,先将本基金托管账户内现金资产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待债券资产全部变现和托管账户销户后,再将本基金剩余资产全部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所有剩余财产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5.6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分配。因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9年04月15日,尚有未变现资产,待债券资产全部变现和其他应收款收回后,本基金将进行第二次清算。待基金托管账户销户后,基金管理人将对剩余资产进行最终分配,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02月20日(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