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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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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9-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948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2日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2日,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2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在发售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及市场情况适当调整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本基金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认购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

7、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沪深300红利低波动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沪深300红利低波动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8、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比率不超过认购份额的0.8%。

9、投资者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沪深300红利低波动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认购份额或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10、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11、网上现金认购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网下股票认购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12、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3、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以及基金合同生效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5、本公告仅对“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6月26日《上海证券报》的“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6、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7、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营业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发售代理机构咨询。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19、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 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85712266,或者全国统一客户热线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20、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名单,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经有关部门认可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告。本基金上市后,未登记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投资者只能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者需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交易,须转托管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1、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特定风险还包括: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沪深300红利低波动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基金全称: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场内简称:红利300;认购代码:515303

(二)基金类型和运作方式

基金类型: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的认购份额面值、认购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初始面值发售

(五)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

(六)标的指数及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沪深300红利低波动指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红利低波动指数收益率。

(七)募集规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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