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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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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9-22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6月26日在国创集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庆寿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9年6月20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高庆寿先生、王昕先生、吕华生先生、郝立群女士、彭雅超先生、钱静女士、花蕴女士、钟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志宇先生、张宁先生、曾国安先生、张志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6号)。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19年6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27号)。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9-23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2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6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邱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何斌先生、张晶晶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9-24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12名,其中非独立董事8名,独立董事4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高庆寿先生、王昕先生、吕华生先生、郝立群女士、彭雅超先生、钱静女士、花蕴女士、钟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志宇先生、张宁先生、曾国安先生、张志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按照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若上述换届选举方案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出反馈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庆寿先生,1956年2月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EMBA,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武昌造船厂26分厂副厂长,现任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以及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庆寿先生通过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北长兴物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258,225,973股股份,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高庆寿先生与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高涛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庆寿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庆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昕先生,1986年10月生,中国国籍,美国伍斯特理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学士。曾任美国Vantiv公司软件工程师,美国高盛集团金融程序分析师。现任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昕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王昕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庆寿先生子女之配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昕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吕华生先生,1981年7月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EMBA,中共党员。曾任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综合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广西国创道路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华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吕华生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吕华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郝立群女士,1972年3月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EMBA,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北通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立群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74,000股股份,通过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北长兴物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36,203,71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郝立群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郝立群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彭雅超先生,1968年10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农行湖北省分行大客户中心武汉直销部总经理、农行武汉市分行大客户部副总经理和农行武汉直属支行副行长等职。现任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雅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09,500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彭雅超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彭雅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钱静女士,1975年8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湖北通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任会计、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监事、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静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101,0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钱静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钱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花蕴女士,1969年1月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投资经济学博士后,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黄金集团人力资源科长、深圳市中联地产副总裁,现任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花蕴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市开心同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开心同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21,845股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太平洋证券共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35万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花蕴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花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钟岩女士,1978年8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世华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办助理,现任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综合办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岩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太平洋证券共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95万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钟岩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钟岩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志宇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北京市仲裁委仲裁员、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研究员、北京市住建委专家;1990年-2015年先后担任北京市政府房改办公室处长、北京市新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副总经理、北京市新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金霞熙阳健康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志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刘志宇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刘志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宁先生,1953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项目投资部总经理、行政人事部总经理、中国公路学会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分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现任中国公路学会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分会副理事长;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张宁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张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曾国安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担任武汉大学副教授、湖北省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住房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房地产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房地产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财政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估价师协会常务理事;现任武汉大学教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曾国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曾国安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曾国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志宏先生,1964年11月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会计学院教代会主任、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财务管理博士导师组组长;2013年-2018年期间,张志宏先生还担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志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张志宏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张志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9-25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公司监事会提名张晶晶女士、何斌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职工代表监事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8)。

经审查,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需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何斌先生,1974年10生,中国国籍,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湖北武麻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现任湖北武麻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何斌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斌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张晶晶女士,1991年11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016年6月加入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担任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晶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张晶晶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晶晶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晶晶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19-26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9-27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7月15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9年7月14日一2019年7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14日15:00至2019年7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1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8名;议案2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3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股东代表监事2名。议案1一3表决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对议案1-2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9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2、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团办公楼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邮编:430223

电话:027-87617347-6600

传真:027-87617400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7月10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周琴

3、联系电话:027-87617347-6600

4、指定传真:027-87617400

5、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团办公楼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6、邮编:430223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377”,投票简称为“国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7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9-28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依据《公司法》、《工会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了公司2019年第一次职工大会。经与会职工审议,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高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该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原监事 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 事职责。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敏,1971年11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采购师。曾任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综合部部长。现任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高敏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敏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敏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