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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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张江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上调的公告

2019-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9-035

债券代码:136568 债券简称:16张江01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张江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上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2.95%

●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3.63%

● 调整后起息日:2019年7月26日

特别提示:

根据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张江01”或“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上调“16张江01”后2年的票面利率68个基点,即“16张江01”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3.63%,并在其存续期后2年(即2019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5日)固定不变。

一、“16张江01”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张江01(136568)。

3、发行主体: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5%,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有权决定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并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6、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7、起息日:2016年7月26日。

8、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2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2、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16张江01”利率调整情况

1、根据《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16张江01”票面利率为2.95%,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第3年末发行人有权决定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

2、“16张江01”在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2.95%,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上调“16张江01”票面利率68个基点,即“16张江01”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3.63%,并在其存续期后2年(即2019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5日)固定不变。

三、“16张江01”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200号

法定代表人:刘樱

联系人:郭凯、胡炯

电话:021-38959000

传真:021-50800492

2、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15层

法定代表人:钱于军

联系人:许凯、张诗哲

电话:010-58328888

传真:010-58328764

3、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朱明强

电话:021-68824645

传真:021-68801551

4、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 28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9-036

债券代码:136568 债券简称:16张江01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张江01”公司债券投资者

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代码:100916

● 回售简称:张江回售

● 回售价格:100元/张

● 回售登记期: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9日和2019年7月10日

● 回售资金实际发放日:2019年7月26日

特别提示:

1、根据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张江01”或“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上调“16张江01”后2年的票面利率68个基点,即“16张江01”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3.63%,并在其存续期后2年(即2019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5日)固定不变。

2、根据《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将其持有的“16张江01”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

3、“16张江01”的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在回售登记期内(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9日和2019年7月10日)进行回售登记。

4、“16张江01”的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登记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5、“16张江01”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回售资金发放日,即 “16张江01”实际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19年7月26日。

6、本公告仅对“16张江01”的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6张江01”债券持有人欲了解回售的相关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有关文件。

现将本公司关于“16张江01”投资者回售安排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张江01(136568)。

3、发行主体: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5%,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有权决定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并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6、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7、起息日:2016年7月26日。

8、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2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2、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调情况

1、根据《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16张江01”票面利率为2.95%,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第3年末发行人有权决定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

2、“16张江01”在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2.95%,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上调“16张江01”票面利率68个基点,即“16张江01”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3.63%,并在其存续期后2年(即2019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5日)固定不变。

三、本次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代码:100916,回售简称:张江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9日和2019年7月10日。

3、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9年7月26日。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16张江01”,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16张江01”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四、本次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200号

法定代表人:刘樱

联系人:郭凯、胡炯

电话:021-38959000

传真:021-50800492

2、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15层

法定代表人:钱于军

联系人:许凯、张诗哲

电话:010-58328888

传真:010-58328764

3、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朱明强

电话:021-68824645

传真:021-68801551

4、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