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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提高估值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9-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的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提高上述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精度并将基金份额净值保留至小数点后4位,同时相应修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一、将上述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由小数点后3位变更为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二、根据上述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调整事项,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表。

上述修改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不需要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事项自2019年7月3日起生效,自该日起将按新的净值计算方法处理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申请。

三、本公司将在更新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招募说明书摘要时,对涉及上述调整而需要修改的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

1、《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2、《富国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纯债债券型发起式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3、《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4、《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日

附件1:《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附件2:《富国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纯债债券型发起式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附件3:《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附件4:《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