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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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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19-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19-041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赣粤高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权益变动报告书,赣粤高速于2019年5月23日至6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40股,占总股本0.52%。本次减持前后,赣粤高速分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106,411,858股、96,411,818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5.50%、4.98%。赣粤高速减持股份达到5%的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

赣粤高速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过程中作出如下股份限售承诺:“本公司认购的上市公司所有股份自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承诺已于2017年5月到期,赣粤高速所持股份自2017年5月19日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形。

赣粤高速已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减持计划,自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赣粤高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8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符合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由赣粤高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一日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盛金控

股票代码:002670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大街199号赣能大厦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中路367号赣粤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6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国盛金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盘活金融资产,满足投资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4月27日通过国盛金控对外披露减持计划,自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赣粤高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8,7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累计减持10,000,040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赣粤高速持有国盛金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6,411,858股,占国盛金控总股本的5.50%。

自2019年5月23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止,赣粤高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国盛金控10,000,040股,变动比例0.52%。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6,411,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赣粤高速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流通股,不存在其他质押、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设置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承诺履行事项

赣粤高速参与2016年国盛金控发行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的过程中承诺,所认购的股份自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赣粤高速所持股份自2017年5月19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上述股份锁定期内,赣粤高速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遵守了其在《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中的承诺。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国盛金控股票的情况,在前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国盛金控股票的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和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