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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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股票期权
自主行权结果的公告

2019-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9-05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股票期权

自主行权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情况:2019年第二季度,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数为0份。

一、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概述

1、根据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104,671,345份,行权起始日期为2018年6月22日,行权终止日期为2019年4月7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2、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48,099,115份,行权起始日期为2019年5月29日,行权终止日期为2020年4月7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20,528,350份,行权起始日期为2019年5月29日,行权终止日期为2020年3月1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二、2019年第二季度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具体情况

1、第二季度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具体情况

2019年3月3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数为0份。

2、第二季度股票期权未行权原因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原因

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19年4月7日到期,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7日期间尚未行权的5,293份股票期权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已放弃行权。

(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原因

2019年5月24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均已于2019年5月29日达到行权条件,截止2019年6月30日尚未自主行权。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9-058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并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6月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6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8,297,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8%,回购的最高价为13.06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11.68元/股,交易总金额为600,973,977.53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回购方案内容,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