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调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9年7月5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新城控股(601155)进行估值调整,按照28.01元/股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