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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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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公司2015-2018年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7.11亿元、26.02亿元、41.84亿元、53.01亿元,年平均增长率45.78%,公司境外客户拓展情况良好。客户主要是分布于美国、中国香港、韩国、波兰等地区的品牌商和零售商,公司产品技术优良和服务优秀,客户需求量明显上升。

目前,境外客户除SELEKT BILGISAYAR ILETISIM URUNLERI INSAAT SANAYI VE TICARET LTD.STL.处于账户冻结状态、Speed Technology Co., LTD处于破产阶段外,其他境外客户不存在破产清算、员工罢工等影响公司销售收入实现和顺利回款的情况。

SELEKT BILGISAYAR ILETISIM URUNLERI INSAAT SANAYI VE TICARET LTD.STL.为土耳其当地的移动电话运营商,总部设立在伊斯坦布尔。2018年2月与公司开始合作,2018年实现销售收入320.5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170.53万元),逾期应收账款为38.73万美元,应收账款所属期为2018年6月。

Speed Technology Co., LTD为韩国当地的显示器客户,专注于中高端产品,客户同时在线上线下销售。2016年9月与公司开始合作,2016年实现销售收入128.7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88.94万元),2017年实现销售收入61.3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37.80万元),逾期应收账款为11.72万美元,应收账款所属期为2017年1月。

(四)说明公司境内外客户分布是否与下游行业地域分布一致、是否与境内客户的业务往来出现重大变化以及占比逐步萎缩的原因,并明确境外收入的真实性;

公司答复:

2015-2018年境内、境外前五大客户所在地和销售占比如下:

2018年境内前五大客户

2018年境外前五大客户

2017年境内前五大客户

2017年境外前五大客户

2016年境内前五大客户

2016年境外前五大客户

2015年境内前五大客户

2015年境外前五大客户

公司境内外客户分布与下游行业地域分布一致。随着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的显著提升,经济发达地区的消费电子市场需求呈现走高趋势,全球下游行业地域分布主要为经济较为发达的亚洲、北美、欧洲和大洋洲等地区,与公司主要客户分布一致,如亚洲地区的中国青岛海尔、TCL,北美地区的加拿大客户、美国客户,欧洲地区的波兰客户、德国客户,大洋洲地区的澳大利亚客户等。

公司境内客户2015-2018年度销售收入分别为174,782.47万元、157,331.74万元、242,334.03万元、137,061.7万元,占当年总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0.60%、37.88%、37.13%、21.25%。从境内销售收入占比上分析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但从销售收入金额上分析,除2017年24.23亿元较高外,其他年份基本在13.71亿元到17.48亿元之间,总体平稳。主要原因是境内客户订单量较大,且有多年智能电视生产制造经验,熟悉智能电视生产的各个环节,定价相对较低,毛利率相对境外市场略低。公司基于市场战略布局和总体盈利水平考虑,总体控制境内市场总量的基础上适当降低占比。因此,公司与境内客户的业务往来未出现重大变化,占比下降是公司发展过程中战略规划的结果。

公司境外销售产品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确认时点及依据、结算方式与实际业务相一致,并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因此,公司确认的境外销售收入及时、真实、完整。

(五)说明本期境外收入与税费返还同比增幅的匹配度;

公司2017-2018年境外收入与税费返还如下:

[注1]:进料加工手册核销金额系计划分配率所计算的免抵退税额与本年度实际分配率所计算的免抵退税额之间应调整的免抵退税额。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是指企业在出口退税时,无论当月的进口总值占比出口总值的实际分配率是多少,以后每个月凡是属于进料加工贸易的出口退税申报,都按这个分配率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及免抵退税抵减额,直到下一年做进料加工核销重新确定计划分配率。

[注2]: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公司出口产品贸易方式主要有进料加工、一般贸易等,其中以进料加工为主。

2018年度,公司境外收入530,122.33万元,出口退税额33,417.91万元,实际收到的出口退税额21,100.41万元。

2017年度,公司境外收入为418,446.69万元,出口退税额24,697.45万元,实际收到的出口退税额19,909.34万元。

2018年境外收入增长26.69%,实际收到税费返还5.98%,实际收到税费返还的增长率低于境外收入的增长率,主要系受计算出口退税时免抵退税抵减额所对应的计划分配率的影响,计划分配率越高免抵退税抵减额越多,相应减少可出口退税额。2017年1-3月退税执行的计划分配率是71.58%,2017年4月-2018年7月退税执行的计划分配率是68.85%,2018年8-12月退税执行的计划分配率是83.90%,随着退税的分配率提高,实际收到税费返还占境外收入的比重下降,在境外收入与实际收到税费返还的增长率上表现为实际收到税费返还增长率少于境外收入的增长率。综上所述,本期境外收入与税费返还同比增幅相匹配。

(六)区分境内和境外销售,列示近四年来前五大客户的名称、交易金额、关联关系和主要销售的产品,结合收入定价依据,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大客户依赖及应对措施。如上述客户销售情况出现重大变化,请予以必要的解释说明;

公司答复:

2015-2018年度,公司境内和境外销售前五大客户的名称、交易金额、关联关系和主要销售的产品如下:

2018年境内前五大客户

2018年境外前五大客户

2017年境内前五大客户

2017年境外前五大客户

2016年境内前五大客户

2016年境外前五大客户

2015年境内前五大客户

2015年境外前五大客户

公司产品报价按原材料成本+加工费+各项费用+税金+利润的方法确定,利润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客户类别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公司产品的定价符合市场规则,有充分的定价权。经近几年的发展,行业地位提升,产品的品质和服务赢得了客户的青睐,客户数量在增加,2015-2018年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82.21%、60.35%、50.40%、57.39%,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大客户依赖。同时,受行业特点和销售渠道等的制约,公司的销售较为集中。虽然客户和公司间因为客观条件制约而形成了较为紧密的合作关系,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有较大的主动权,但公司客户较集中仍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如果客户因市场因素、资金实力等原因导致其经营陷入困境,可能短期内会对公司销售等产生一定的影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也会面临较大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七)请会计师就境外收入确认的审计方法和范围,具体的核查手段,确保相关收入真实性的依据等事项发表意见。

会计师审核意见:

2015-2018年度,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71,109.09万元、260,237.23万元、418,446.69万元、530,122.33万元,占其当年总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9.40%、62.12%、62.87%、78.75%,占比逐年加大。

针对公司境外收入的真实性核查,我们实施了包括但不限与以下程序:

(一)获取公司编制的境外收入的销售明细表,并与总账数与明细账数核对;

(二)比较分析各年度主要境外客户销售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金额、销售种类、销售数量、销售单价等),检查变动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三)结合公司上市前对主要境外客户核查情况,对新增的主要境外客户取得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其出具的信用调查报告(如有),了解该等客户的基本信息;

(四)对境外收入的销售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包括产品结构、分月毛利率、不同客户之间毛利率、以及同一客户不同年度之间毛利率的对比情况等,分析波动原因;

(五)测试大额境外销售相关的合同或订单、出库单、货运单、销售发票、报关单、提单等相关单据;

(六)测试主要境外客户的销售回款记录,抽取部分收款回单,与销售合同及报关单核对回款单位与销售客户的名称是否一致,如第三方回款,核查第三方回款是否合理;

(七)取得海关出口收入证明以及电子口岸系统明细,并与公司账面外销收入进行核对;

(八)对主要境外客户的销售额及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对于未回函客户实施替代程序。

2015-2018年度,对主要境外客户销售额实施函证程序回函分析汇总结果如下:

1.2018年度

2.2017年度

3.2016年度

4.2015年度

针对未回函客户,我们检查了当期客户订单、出库单、报关单、提单以及客户回款情况作为替代程序,与公司账面情况核对一致。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境外收入真实。

3、关于采购成本。公司智能电视、笔记本电脑产品的经营以品牌销售模式和ODM相结合,ODM又分为“工贸模式”和“量身定做”模式。上述产品中直接材料占成本的比例较大,两类产品的直接材料占比合计在90%以上。同时,公司近四年来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5.97%、38.14%、46.57%、43.89%,采购集中度较高。请补充披露:

(一)以图表等形式,简要说明品牌销售模式、工贸模式、量身定做模式的区别;

公司答复:

公司智能电视、笔记本电脑产品的经营以品牌销售模式和ODM模式相结合,ODM模式又分为“工贸模式”和“量身定做”模式,三种经营模式区别具体见下表:

“品牌销售模式”是基于“CNC”自有品牌发展的经营模式,是把握新型销售渠道崛起的市场机会,线上线下全渠道、多维度同步拓展,全面推进“CNC”自主品牌的建设和发展,实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渠道创新三结合,不断提升产品的附加值,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发展模式。“工贸模式”和“量身定做”模式是ODM的细分模式。“工贸模式”是公司在准确把握消费需求和产品未来发展的基础上,开发具有广泛影响力、坚强生命力和对消费者有吸引力的各类智能电视、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智能显示终端产品,与知名品牌商如沃尔玛、苏宁、京东等主流销售平台构建了长期、稳定的合作模式。“量身定做”模式是公司根据品牌商的产品规划需求进行产品的设计和开发,产品设计人员在深刻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为客户量身定制并生产交付的经营模式。“工贸模式”和“量身定做”模式主要区别为是否根据客户需求展开新部件开发与产品验证。

(二)区分品牌销售模式、工贸模式、量身定做模式,说明智能电视、笔记本电脑业务的采购方式、定价模式,明确各类模式中客户指定采购及公司自主采购的比例等;

公司答复:

公司智能电视、笔记本电脑产品的经营以品牌销售模式和ODM模式相结合,ODM模式又分为“工贸模式”和“量身定做”模式。在智能电视、笔记本电脑产品直接材料采购过程中不再区分模式进行独立的采购和定价。

智能电视、笔记本电脑的原材料采购方式为订单式采购。即开发新机种(包括品牌销售模式、工贸模式和“量身定做”模式的开发)时同步开发原材料供应商,开发完成后根据客户的订单生成材料BOM清单。计划部门根据订单交货时间制定生产排程计划,结合材料库存制定材料请购补货计划。采购部门按照客户订单、生产排程和请购计划,向供应商下达材料采购订单。为减少库存占用公司资金和呆滞物料的产生,同时为满足生产需要,要求供应商严格按订单交货的时间节点和数量交货,公司在与供应商的采购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的约定。

针对材料定价模式,公司为确保材料定价程序严谨、价格合理,提升供应链效率,有效管控成本,公司制定了《材料定价管理办法》。由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分管(副)总经理组成比价小组,针对采购需求,向三家以上符合条件供应商下发资料、比价、议价,采取逐级评审或会审方式择优确定材料供应商和价格;根据第三方指数波动及采购量能变化等信息,不定期按材料定价流程实施调价措施。

公司智能电视指定采购及公司自主采购的比例如下表:

公司智能电视近四年指定采购和自主采购的平均占比分别为18.33%和81.67%,指定采购主要为客户部分订单中指定的专属型号的液晶屏和主板。其中,2018年自主采购占比91.8%,较以前年度有所提高,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了标准化建设,提高了液晶屏等主要原材料在不同客户之间的通用性,减少了指定专属型号的采购。

公司笔记本电脑客户指定采购及公司自主采购的比例如下表:

公司笔记本电脑近四年指定采购和自主采购的平均占比分别为69.97%和30.03%。笔记本电脑主要原材料为CPU、存储芯片、液晶屏等,特别是CPU,99%以上客户都会选择英特尔的CPU,在产品定型过程中客户对CPU型号有特别要求,因此笔记本电脑屏指定采购占比较高。

(三)区分智能电视和笔记本电脑业务,量化说明原材料的各类构成项目和金额、结算方式;

公司答复:

公司智能电视和笔记本电脑近四年来原材料采购分类的金额和占比明细如下:

公司智能电视和笔记本电脑结算方式如下:

公司智能电视原材料主要分成液晶屏、主板、结构件和其他四类,近四年平均占比分别为62.48%、10.96%、10.20%、16.36%。公司笔记本电脑原材料主要分成液晶屏、主板、电子类、结构件和其他五类,近四年平均占比分别为14.70%、29.82%、43.34%、8.97%、3.17%。在结算方式上,液晶屏和主板以预付为主,个别供应商存在月结的方式,电子类存在预付和月结等结算方式,结构件和其他类主要采用月结的结算方式。

(四)近四年来前五名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业务背景、采购产品名称及用途、产品目前状态、采购金额及占比,并分析公司是否存在对供应商重大依赖的风险。

公司答复:

近四年来前五名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业务背景、采购产品名称及用途、产品目前状态、采购金额及占比具体见下表:

上述近四年来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产品主要用于公司智能电视、笔记本电脑的生产,产品品质符合公司生产要求。公司采购产品直接材料占比较高,其中液晶屏占直接材料60%左右,主板占直接材料的10%左右,因液晶屏占比较高,表现在采购占比上主要液晶屏的供应商采购集中度较大。其中,京东方采购占比最高,在15%-27%之间波动。根据群智咨询发布了2018年全球液晶电视面板出货量排名,BOE出货量(5430万片)全球第一。京东方的行业地位决定了在下游行业中采购占比较高,公司采购占比与京东方的行业地位相一致。在液晶屏供应商上,公司与京东方、群创、熊猫、三星等液晶面板厂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防范重大供应商依赖风险。同时,四年来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从2015年的55.97%下降到2018年的43.89%,总体上呈下降趋势。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对供应商重大依赖的风险。

4、关于大额费用。上市后,公司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整体呈大幅上升趋势,其中2018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分别为14107万元、6820万元、15699万元。请补充披露:

(一)以表格形式列示2018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具体构成、金额等,说明近年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持续高企的原因;

公司答复:

1.2018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货币单位:万元

2.近年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持续高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2015年至2018年度营业收入持续增长,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随业务规模增长而持续增加投入,但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的总体占比情况相对稳定。其中2018年度的费用率占比略高,主要因以下几大费用影响:

运输费:主要系2018年度境外销售收入增长27%,出口大尺寸电视机销量占比较上年大幅上升,导致运输费用增长较多。

保险费:一方面系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支付的出口货物运输保险为货物投保,2018年度部分客户增加进出口货物险,此单项费用占销售费比重为87.41%,发生额较上年增加90.61%。另一方面2018年新增了房屋建筑险、机器设备险、车辆商业险等险种。

工资薪酬:用工人数增加、社保缴费基数提升,导致公司承担的整体薪酬增加。

专利使用费:公司出口美国的平板电视产品,2018年新增专利特许权使用类别,导致费用增加。

折旧摊销:2018年度募投项目转固投入使用及新增其他固定资产,折旧额较上年增加54.44%。

金融服务费用:主要系2018年度发生的银行融资借款服务费用。

水电费:员工住宿增加导致水电费费较上年增加122.19%。

(二)区分境外各地区汇率变动情况,说明本期汇兑损益产生的原因及增幅较大的原因;

公司答复:

公司境外销售主要区域为经济较为发达的亚洲、北美、欧洲和大洋洲等地区,公司外销主要交易货币为美元,下图为2018年与2017年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的情况图:

外币业务折算: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因汇率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市场汇率波动、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比例、公司没有采用金融衍生工具对汇率风险进行对冲、日常结售汇产生损益等情况造成本期产生较大增幅的汇兑损益。

近两年美元/人民币汇率情况如下:

近两年主要外币资产和主要外币负债月明细如下:

货币单位:万美元

2018年每月汇兑损益情况如下:

(三)结合借款明细,列示近四年来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的计算过程,说明2015年以来利息支出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公司答复:

2015-2018年公司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明细如下:

货币单位:万元

公司2015-2018年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逐年增加,主要系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增加,另外,2018年公司新增融资租赁的筹资方式,新增融资租赁利息728.90万元。

2015-2018年公司每年收到银行借款金额以及年末余额明细如下:

货币单位:万元

2015-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从2015年度34.63亿元增长至2018年度67.31亿元,营收规模高速增长,运营资金需求快速增长,公司银行借款也大幅增加,相应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公司利息支出计算过程均系根据每笔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及实际借用天数计算,公司2015年以来利息支出大幅增长是合理的。

5、关于毛利率。公司近四年毛利率分别为8.24%、7.76%、9.14%、8.47%,较上市前出现明显下滑。根据销售区域来看,外销业务毛利率长期高于内销业务,2018年外销毛利率9.46%,内销为4.34%。请补充披露:

(一)区分智能电视、笔记本电脑业务,结合产品销量、销售价格、采购价格的同比增减、可比公司情况等,分析上市后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公司答复:

公司2014-2018年毛利率情况如下:

注:公司笔记本电脑2016年开始销售。

公司2014-2018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9.76%、8.24%、7.76%、9.14%、8.47%,公司2015-2018年平均毛利率为8.50%,比2014年9.76%下降了1.26个百分点,综合毛利率下降主要系为提升市场占有率而在海外市场采用扩张性定价策略、智能电视行业趋向成熟而毛利率略有下降等原因所致。

1.产品销量和销售价格分析

公司智能电视2014-2018年23.6寸、32寸、55寸三个尺寸销量与销售单价变动如下:

公司一直致力于提升产品品质,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与一批重点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销量逐步增长。同时,公司在定价策略上给予客户部分产品价格优惠,以刺激销量提升。销量提升一方面可以增强公司对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有效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利用人工、制造费用的摊薄效应降低产品单位成本。因此,策略性定价降低平均售价尽管导致短期内毛利率水平下降,但长期可以通过销量提升保持一定的毛利率水平并降低经营风险。

2.液晶屏采购价格分析

从采购价格来看,这几年受市场价格波动、采购数量增加、议价能力增强等因素影响,采购价格呈逐年下降趋势,但采购价格下降幅度小于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幅度,总体降低了公司的毛利率。具体从液晶屏采购价格上看,2014-2018年液晶屏价格逐年下降,选取有代表性的23.6寸、32寸、55寸三个尺寸的价格变动如下表:

3.可比公司毛利率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如下:

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

可比公司智能电视毛利率

从可比公司的综合毛利率看,各公司毛利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兆驰股份2018年比2014年下降了4.51个百分点,海信电器2018年比2014年下降了2.14个百分点,公司2018年比2014年下降了1.29个百分点,公司毛利率下降幅度最小,更加稳定。

从可比公司的智能电视毛利率看,各公司智能电视毛利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兆驰股份2018年比2014年下降了4.66个百分点,海信电器2018年比2014年下降了3.31个百分点,公司2018年比2014年下降了2.14个百分点,公司毛利率下降幅度最小,更加稳定。

(二)结合产品成本构成、海外市场供求关系、客户情况等,分析外销毛利率高于内销业务的原因;

公司答复:

公司主要业务智能电视和笔记本电脑销售区域分为境外与境内,从产品成本构成来看,除不同区域信号源不同造成主板型号不同外,实际生产成本基本没有差距。

公司2014-2018年境外销售收入及增长率如下:

公司前期以开发海外市场为主,通过不懈地努力,积累了一定的海外主要品牌客户,公司以高品质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一定的海外市场,境外销售收入从2014年17.15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53.01亿元,平均增长率32.6%,较高的增长率反映出公司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

公司在稳定发展海外市场的同时,拓展国内业务。因国内品牌商的智能电视出货量在全球排名靠前,在全球范围内也属于较为知名的品牌商,与国内品牌商客户的合作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行业内的知名度,拓展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空间,降低公司对境外客户的依赖,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国内品牌商客户订单量较大,且有多年智能电视生产制造经验,熟悉智能电视生产的各个环节,因此定价相对较低,毛利空间相对海外市场略低。

综上所述,公司海外与境内市场战略规划、海外市场客户粘性、国内市场的竞争格局等原因导致外销毛利率高于内销业务。

(三)结合前述事项,说明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是否已发生重要变化,以及公司业务拓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风险、后续解决措施。

公司答复:

1.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公司产品毛利率较上市前有所下降,但从上述毛利率下降原因和外销毛利率高于内销的原因上看,公司行业地位在提升,客户粘性在增加,公司的产品核心竞争力在提升。

公司是全球电子行业优秀的智慧显示终端原始设计与研发制造商,研、产、销一体化稳步发展,行业地位稳步提升。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制造和供应链管理能力,在全球行业企业中位居前列。2014-2018年度,公司连续五年蝉联“中国十大彩电出口企业”。

在研发上,公司深刻把握智能电视、笔记本电脑产品市场消费需求的变化规律和电子产品更新迭代进一步加快的特点,准确预判未来消费需求,在产品的硬件配置、软件功能上实现了重大的创新升级。在生产上,不断优化升级的生产线,SMT(表面贴装技术)产业“机器换人”和部分自动化总装产线建设完成,新增自动化测试平台、自动老化系统、自动移载机、中框胶条机等自动化设备,推动制造工厂向人机交互生产方式的转变。在销售上,公司2016-2018年境外销售增长率分别为52.09%、60.79%、26.69%,说明海外市场客户粘性较高,公司境外市场的行业地位在逐步提升。

从公司这几年经营数据和研发、生产、销售运营上看,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2.公司业务拓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风险、后续解决措施。

(1)消费电子行业终端需求变化的影响。

公司主营智能电视和笔记本电脑受宏观经济景气度、居民可支配收入、技术革新、消费习惯、政府产业政策和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公司下游行业的技术、产品性能在未来出现重大革新,消费电子产品行业的市场格局将发生变化,公司所合作的消费电子品牌商可能在快速市场变化中因行业洗牌或其他原因出现经营状况恶化的情况,如公司不能及时开拓新的客户,将会在短期内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针对消费电子行业终端需求变化的影响,公司加强与客户合作,深入市场开展调查和分析新技术变革下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应对消费电子行业终端需求变化。

(2)技术变革的影响。

智能电视的日益普及,家居生态中智能终端呈现出“强交互”与“强AI”特征,越来越多的软硬件及技术创新得以应用。在2019年CES展上,中国品牌展示新的8K电视、人工智能交互方案、物联网技术。公司如果不能跟上技术变革的步伐,可能存在短期客户流失的风险。针对技术变革的影响,公司将紧紧围绕市场前沿需求,持续提升产品和技术创新研发能力,保证产品的可持续竞争力。

(3)新入竞争者的影响。

智能电视在2019年将迎来新的竞争者,华为、一加等企业明确表示将入局智能电视行业。新加入企业短期虽不会影响市场,但长期潜移默化的影响是不能轻视的。针对新竞争者的影响,一方面我们积极与他们开展商务合作,在ODM市场分得一杯羹,另一方面我们做好服务与技术支持,在客户满意度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客户和消费者的粘性。

(4)全球贸易摩擦的影响

公司外贸比重较高,且较大部分出口北美洲,截至目前加税商品清单不包括公司产品。如果未来全球贸易摩擦继续升级,可能对公司产品出口造成一定影响。针对全球贸易摩擦的影响,公司将高度关注贸易摩擦的变化,同时积极拓展其他国际市场,提升国内市场份额,减少对北美洲市场的依赖。公司灵活的市场策略足以应对相关方不断变化的外贸政策,保持公司整体业务的稳定发展。

三、关于现金流和债务情况

6、关于经营活动现金流。2014年-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85万元、-1.68亿元、-1.57亿元、-7.08亿元、6.61亿元。此外,2018年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保证金分别流入11.30亿元、流出12.43亿元,年报未明确上述保证金产生的原因。请补充披露:

(一)结合2014年-2017年的业务模式、采购模式、销售模式、信用政策的变化等,说明上述期间经营活动现金流向以及持续不佳的原因、2018年现金流由负转正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2018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变化不大的情形下,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对应收入发生时点;

公司答复:

2014-2018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明细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万元

由上表数据可以看出,导致公司2014-2017年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额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额。2018年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使经营性现金流由负转正。

1.2014-2017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向以及持续不佳的具体原因分析:

(1) 2014-2018年公司生产规模逐年扩大,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的上游供应商市场基本为卖方市场,其行业结算方式一般采用预付款模式,因此部分供应商未给予公司信用账期、部分供应商给予的信用账期较短或受额度限制,公司生产前期需要大量的铺底流动资金用于经营周转,致使经营性现金流出随生产规模扩大而增加;

(2)为保障客户订单顺利投产,公司须根据市场供给紧缺程度、产品更新迭代情况,提前进行原材料备货,因此在手订单越多、行情波动越大时需要用于备料的经营性现金流出随之增加;

(3)公司根据境外客户合作关系、信用状况和信用记录等,对信用情况良好、与公司具有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大客户,一般采用D/A、远期L/C和O/A方式结算,信用期通常在30-90天;对于合作时间较短,订单量相对较小的客户,主要采取T/T款到发货、L/C方式结算,信用期通常在30-60天;境内客户主要结算方式为现汇和3个月或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政策主要为月结30-90天。2014-2017年应收账款随营业收入规模扩张而逐年增加,销售回款周期普遍偏长,且为适当提高市场占用率,对战略合作客户在信用政策执行上又适当放宽后部分应收账款逾期,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额小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额。

2014-2017年公司一直采用品牌销售、工贸合作、量身定制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其采购、销售、信用政策等环节未发生重大变化,期间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不佳主要系行业结算模式影响及公司的销售信用政策适度放宽所致。

2.2018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变化不大的情形下,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对应收入发生时点:

(1)公司2018年下半年流动资金偏紧,缺乏营运资金投入,供应商交货缓慢,最终导致产销量下降,2018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公司第四季度产量收缩后采购材料也相应减少,因此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变化不大,增幅比率只有3.34%。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要由营业收入、销项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以及扣除部分非收现收入组成,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较2017年度增长7,572.14万元,而2018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2017年度增加168,154.91万元,主要系2017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16年度大幅增长58.90%,2017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253,162.34万元,公司与主要客户有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信用期主要以90天为主,导致2017年末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较2017年初增加102,996.97万元,而公司2018年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03,148.92万元,较2017年度同期大幅减少,2018年末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较2018年初减少52,347.07万元,上述2017年及2018年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的变动导致2018年度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2017年度增加155,344.04万元。

(3)公司主要销售智能电视、笔记本电脑等产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销售收入的确认严格按照会计政策执行,同时确认应收账款,2018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其对应收入发生时点系2018年度当期发生的到期应收账款以及2018年度以前发生的到期或逾期应收账款,业务交易收入确认符合公司一贯收入、成本确认政策。

部分大额应收账款实际收款日期情况列示如下:

货币单位:万元

(二)说明相关保证金的用途和支付原因,主要交易对手方,平均收回或返还周期,以及交易对手中是否存在关联方。

公司答复:

2018年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收到的保证金为 11.30 亿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下支付的保证金为 12.43 亿元,相关保证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保函保证金、海关保证金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保证金。具体保证金明细如下:

货币单位:万元

续:

上述保证金中: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是公司向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作为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需按照到期承付的资金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当汇票到期后,银行会将公司存取的保证金退回到开立行账户。

信用证保金是公司向供应商采购物料时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为取得信用证而按规定存入银行信用证保金专户的款项。当信用证到期后,银行会将公司存取的保证金退回到开立行账户。

保函保证金是根据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质量保证协议约定,公司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向客户开具产品质量保函,向客户承担担保责任时,公司需按合同约定的保证金额存入银行专户的款项。保函有效期为18个月,到期后将结存金额退还开立行账户。

公司支付的海关保证金主要是符合《海关法》《关税条例》规定的暂时进出口的货物,即公司境外采购的料件采用“进料加工”贸易模式免税进口、成品出口后从境外退回返修的物品须支付一定比例的海关保证金。当原材料加工复出后或返修物品复出口后,海关会退还相应保证金。

公司其余支付的保证金为:融资租赁履约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期结束后收回;供应商合作固定保证金,期限1年,到期后收回;线上销售电商账户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的合作时间,到期后收回。

公司保证金交易的对手中不存在关联方。

7、关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公司近四年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整体呈大额流出趋势,分别为-6029万元、-1206万元、-2.22亿元、-6.36亿元,其中2015年一2018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25亿元、5658万元、2.24亿元、1.14亿元。此外,2018年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关联方拆借款分别流入1.76亿元、流出6.89亿元。请补充披露:

(一)上述关联方拆借款产生的原因、性质;

公司答复:

2018年关联方资金拆借款流入1.76亿元,流出6.98亿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德松、江珍慧确认,由于其控制的公司中新产业、中新国贸、浙江新世纪资金紧张,通过公司的供应商、劳务公司以及部分个人非经营性间接占用了公司的资金。导致2018年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流入1.76亿元和流出6.98亿元。

会计师审核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程序:

1.询问公司的管理层关联方资金占用原因、占用资金的去向等;

2.取得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德松、江珍慧以及关联方中新产业、中新国贸、浙江新世纪等书面确认的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说明;

3.逐笔核实关联方占用明细以及相应资金进出明细的银行单据以及证实属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的银行流水的证据链;

4.对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通过供应商、劳务公司及部分个人,进行访谈或发函确认相关的资金流水明细;

5.取得占用公司资金的关联方提供的主要资金去向的银行单据。

经核查,我们认为2018年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流入1.76亿元和流出6.98亿元系公司关联方通过公司供应商、劳务公司及部分个人公司非经营性占用或归还公司款项形成。

(二)近四年购建固定资产等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资金投向、形成资产及用途等;

公司答复:

2015-2018年度,公司新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分类明细以及用途如下:

1.2018年度

[注]: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每年增加金额为实际新增投入额,不包括投资性房地产转入金额,下同。

2.2017年度

3.2016年度

4.2015年度

会计师审核意见:

为核实上述事项事项,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查看公司制定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2.询问公司相关资产使用部门的经理、工程部经理、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及长期资产记账人员;

3.取得固定资产明细表并与总账、明细账核对;

4.检查投资预算单、请购单、申请付款单的审批程序,查看采购合同、发票、验收单等,分析采购单价合理性;

5.分析新增固定资产用途及使用情况、产能合理性等;

6.检查在建工程投入的相关款项支付,与预算书中预算内容、预算金额等核对;

7.各年末现场盘点当年新增的主要固定资产以及各期末主要在建工程及建造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近四年购建固定资产等主要系公司了为了扩大产能,新增购入机器设备以及募投项目的投入并已于2018年完工。

(三)结合主要投资活动资金流向、项目情况和进展、收益情况等,说明公司近四年投资活动大额现金流出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答复:

2015年-2018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万元

公司最近四年投资活动大额现流流出中,除了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大额资金流出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1.2015年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24.13万元,系支付椒江区葭沚街道星明村民委员会暂借款,系无息拆借,已于2016年收回;

2.2017年投资支付的现金12,000万元,均系公司为了提高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到期后赎回,并收到投资收益139.52万元;

3.2018年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9,846.25万元,均系支付关联方中新产业、中新国贸、浙江新世纪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已根据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以及上述关联方确认计提资金占用利息1,087.01万元。

(四)请会计师披露履行的审计程序以及取得的相关证据,核查并发表意见。

会计师审核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查看2015年公司支付椒江区葭沚街道星明村民委员会暂借款524.13万元的协议、发函询证以及查看2016年收回上述暂借款的银行单据;

2.查看2017年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董事会决议,购买、赎回银行理财产品以及收到理财收益相关的银行单据;

3.针对2018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执行的审计程序详见本说明一之核查程序。

经核查,我们认为除2018年关联方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完整性未有充分证据证明外,其余近四年投资活动大额现金流出反映真实。

8、关于筹资活动现金流。2018年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非金融企业借款分别流入1亿元、流出7527万元,融资租赁款分别流入1.05亿元、流出3677万元。请补充披露:

(一)上述与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原因、时间、利率水平、关联关系,说明该借款的必要性和公允性;

公司答复:

根据2018年12月17日公司与非金融企业台州金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金控”)签订《台州市中小企业转贷资金使用协议》,公司因银行贷款续贷周转需求,向台州金控借入转贷资金10,000万元。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收到上述转贷资金,借款利率按照转贷资金实际使用天数分段计算,使用天数在10天内(含)的按使用金额的0.0275%按天计算,使用时间超过10天的,自第11天开始按使用金额的0.055%按天计算,使用时间超过30天的,自第31天开始按使用金额的0.1%按天计算。台州金控的实际控制人为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8日合计归还上述借款本金7,527.50万元,剩余2,472.50万元于2019年1月21日归还2,000万元,2019年3月22日归还剩余部分。

会计师审核意见:

(下转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