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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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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红美01”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2019-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9-081

债券代码:136490 债券简称:16红美0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红美01”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回售代码:100924

2、回售简称:红美回售

3、回售价格:100元/张(不含利息)

4、回售登记期: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1日(仅限交易日)

5、有效回售申报数量:14,532,000张,回售金额:1,453,200,000.00元(不含利息)

6、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7月15日(因2019年7月13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2日和2019年6月13日发布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红美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红美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红美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根据《募集说明书》,“16红美01”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申报,将持有的“16红美01”按面值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公司,或选择继续持有“16红美01”公司债券。“16红美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登记期为2019年6月17日-2019年6月21日(仅限交易日),回售价格为100元/张(不含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6红美01”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36490)本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14,532,000张,回售金额为1,453,200,000.00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468,000张。公司已于2018年6月25日披露《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红美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本次申报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19年7月15日,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6红美01”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6红美01”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为468,000张。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9-082

债券代码:136490 债券简称:16红美01

债券代码:136491 债券简称:16红美0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19年7月12日

● 债券付息日:2019年7月15日

由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完成发行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7月15日(因2019年7月13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开始支付自2018年7月13日至2019年7月12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

品种一:债券简称为“16红美01”,债券代码为“136490”。

品种二:债券简称为“16红美02”,债券代码为“136491”。

3、发行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发行,品种一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总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其中品种一15亿元和品种二15亿元。

6、当期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当期票面利率为4.30%;品种二的当期票面利率为5.29%。

7、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1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13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3年每年的7月1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7月13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9年7月13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7月13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7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证评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评级结果,与其他评级机构对公司的评级结果有所不同,主要是由于不同评级机构在评级理念、评级方法与体系、评级标准及评级观点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不同资信评级机构对同一家企业的评级结果可能会出现不同。

10、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已于2016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当期票面利率为4.30%,每手“16红美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43.00元(含税);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当期票面利率为5.29%,每手“16红美02”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52.90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9年7月12日。

2、债券付息日:2019年7月15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19年7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红美01”、“16红美02”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在本年度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2、 对于持有“16红美01”、“16红美02”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次付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6楼F801室

联系人:蔡惟纯

电话:021-2230 0771

邮政编码:200333

2、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

联系人:刘浏

电话:010-6505 1166

邮政编码:100004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电话:021-3887 4800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