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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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9-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9-040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控股”)函告,获悉上述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所持股份当时质押的情况

宏润控股于2016年8月23日办理股份质押手续,将其所持25,000,000股(占其当时所持股份5.05%)公司股份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于2016年11月7日办理股份质押手续,将其所持36,000,000股(占其当时所持股份7.27%)公司股份质押给平安银行。

2、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由于以上股份质押约定的债务履行完毕,宏润控股于2019年7月4日办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将上述合计61,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13.48%)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次公告,宏润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52,363,593股,占公司总股本41.03%。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8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61%,占其所持公司股份62.43%。

截至本次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73,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3.90%,占其所持公司股份58.52%。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9-04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8日下午14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赵余夫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484,996,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3.990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256,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33%。

3、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485,252,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4.0138%。

4、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180,6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420%。

5、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5,251,363股,反对1,22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179,409股,反对1,22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85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