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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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9-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9-061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星帅尔;证券代码:002860)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5日、2019年7月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发现近期部分公共传媒报道了关于公司可能涉及“ETC”、“5G”、“垃圾分类”等业务,上述热点话题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了较大影响。

公司已就上述热点话题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进行了回复。公司子公司生产的产品可以应用于厨余粉碎机、ETC快速通过、5G等领域的产品上。但目前子公司生产的光通信、光传感器组件产品还没有与ETC快速通过、5G等领域的终端生产厂家建立直接或间接的合作关系;子公司生产的光通信、传感器组件,已与5G等领域的供应商厂家开展合作交流,并有送样及小批量供货;子公司生产的电机产品已经与厨余粉碎机生产厂商建立合作关系。

3、公司近期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关于公司近期的重大事项:

(1)公司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含28,000.00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披露文件详见2019年7月6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和2019年1月收购了浙江特种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特电机”或“标的公司”)24.99%和21.77%的股权,合计持有浙特电机46.76%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并在2019年2月将浙特电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为了进一步发挥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公司与嵊州市大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市明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市乐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袁英永、黄利明、李之寒(上述六名股东合称“资产出售方”)以及吕仲维、范秋敏、金纪陆、孔逸明、邢一均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以19,725.98万元的价格以现金方式收购资产出售方合计持有的浙特电机53.24%的股权。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浙特电机46.76%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浙特电机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6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