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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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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说明公告

2019-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7月5日披露了控股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晟隽”)所持有本公司股份65,300,094股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罗静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姜绍阳先生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刑事拘留两项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信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2019-056)、《博信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财务总监被刑事拘留的公告》(2019-057)。近日,有媒体对上述事项予以广泛报道和关注,公司股价波动较大。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自查核实,现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并就相关风险作重要提示,敬请关注。

一、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和财务总监被刑拘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核查情况

公安机关相关人员于2019年7月5日上午向公司送达了罗静、姜绍阳的拘留证等文件,并于现场告知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罗静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姜绍阳先生被刑事拘留事宜,未告知具体案由,同时要求上市公司予以协助提供有关资料。而后公司将此事项告知董事会,并于2019年7月5日午间披露了《博信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财务总监被刑事拘留的公告》(2019-057)。公司对离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在任董监高相关信披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经询问已离职的董事会秘书陈苑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张泽先生获告知,两人均因个人原因离职,在离职前未知晓董事长罗静女士、财务总监姜绍阳先生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刑事拘留事宜。

2、除董事长罗静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姜绍阳外,目前公司董监高由如下七名人员组成:(1)在职董事四位,分别为董事刘晖女士、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独立董事黄日雄先生、独立董事陈海锋先生;(2)监事三位,分别为职工代表监事赵金先生(监事会主席)、监事周舒天女士、监事黎书文女士;(3)高管一位,总经理刘晖女士。经公司自查,上述七名董监高在2019年7月5日前均不知悉董事长罗静女士、财务总监姜绍阳先生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刑事拘留事宜,公司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公司将尽快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供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相关交易核查。

二、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原因

经核实,苏州晟隽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原因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因与苏州名城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生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案,苏州名城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苏州晟隽名下财产。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65,300,094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并于2019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司法冻结手续。

2、鉴于公司未能联系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65,300,094股(无限售流通股)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予以轮候冻结的原因暂未获悉。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目前公司存在以下风险事项,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分别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和否定意见。

2、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156,615.2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4.70万元,出现亏损;另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8.42万元。

3、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来源于控股股东苏州晟隽7亿元额度内循环使用的借款,公司后续获得控股股东持续资金支持尚存在不确定,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务造成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具体原因尚待进一步确认。

5、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罗静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姜绍阳先生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刑事拘留,职工代表董事陈苑女士已于2019年6月30日辞职。目前公司董事会有六名成员,仅有董事兼总经理刘晖女士,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独立董事黄日雄先生、独立董事陈海锋先生四位董事在职,公司治理存在一定的风险。

6、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