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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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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ST远程 公告编号:2019-057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7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9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8日15:00至2019年7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工体北路新中西街8号锦江亚洲大酒店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299,7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7.447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3,768,6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7.234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数1,531,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2132%。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5,180,505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9%;

反对119,200股, 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1%;

弃权0股。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412,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195%;

反对119,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805%;

弃权0股。

(二)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琦、黄志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张琦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23,870,37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93%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02,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039%;

2、选举黄志宏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23,870,37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93%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02,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03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