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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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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33版)

2019-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版)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19年7月8日(T-3日)的9:30-15:00。截至2019年7月8日(T-3日)下午15:00,联席主承销商通过申购平台收到25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233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1,241,000万股,报价区间为10.76元/股-36.60元/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

2、投资者核查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对投资者进行了核查。有1家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属于《管理办法》禁止配售的情形,上述相关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无效报价1”的部分。

上述1个配售对象的申报为无效申报的报价已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600万股。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联席主承销商将其剔除不予配售。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25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232个配售对象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240,400万股,报价区间为10.76元/股-36.60元/股,申购倍数为411.06倍。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前到后,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有效拟申购总量的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将拟申购价格高于31.25元/股(不含31.2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1.25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6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1.25元/股,申购数量等于6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19年7月8日09:41:08的配售对象中,按照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申报顺序,剔除1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24,49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1,240,400万股的10.04%。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以上共剔除3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18个配售对象,累计剔除的申购总量为124,49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有效拟申购总量的10.04%。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具体请见附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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