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1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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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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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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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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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2006年11月30日至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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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成立于2006年11月30日,建仓期为半年,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财产划拨支付的银行费用;
8、在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的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在有关公告中载明;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它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申购费
2、基金赎回费
二、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三)申购赎回费
1、申购费用
(1)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用。
(2)前端收费模式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渠道的养老金客户前端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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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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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持有时间采用递减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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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后端申购费的计算中,1年指365个公历日。
2、赎回费用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渠道的养老金客户赎回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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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赎回费率而收取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其他投资者的赎回费率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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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赎回费的计算中,1年指365个公历日。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一)本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本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费率的调整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调低上述相关费率标准,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月12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新增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内容。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有关内容。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代销机构相关信息。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2019年第一季度)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6、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成立以来的投资业绩。
7、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以来的公告事项。 第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申请募集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五、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备查文件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投资者查阅备查文件的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