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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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9-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7月12日15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会祝昌人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数量以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回购价格调整为6.96元/股,回购数量调整为199,500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经业绩考核,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所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条件已经达成,公司拟解锁股份数量为459,200股,解锁日暨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7月18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监事会于2019年7月12日下午16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并于2019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全体监事参会,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数量以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回购价格调整为6.96元/股,回购数量调整为199,500股。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经业绩考核,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所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条件已经达成,公司拟解锁股份数量为459,200股,解锁日暨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7月18日。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9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

计划回购数量以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成股份”)于 2019 年7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数量以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概述

1.2017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67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09.8万股(授予人数120人),预留限制性股票66.2万股。

2.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9月1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示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有三位拟激励对象因在公示期间提出辞职申请、入职期限未满足标准等原因,不再符合公司激励对象条件,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7年9月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授予数量以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10月26日,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84.4万股,授予价格9.995元/股,授予对象110人,预留限制性股票66.2万股。

5.2017年11月3日,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844,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6.2018年7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18年7月18日,授予限制性股票65.6万股,授予价格6.76元/股,授予对象4人。

7.2018年8月30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56,000股,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8.2018年10 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取消离职人员刘云龙、汪洋2人的激励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9.845元/股,回购数量30,000股。并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同意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第一个解锁期解锁首次授予108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453,500股。

9.2018年12月17日,公司完成对刘云龙、汪洋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0.2019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取消离职人员黄建平、吴平2人的激励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9.845元/股,回购数量142,500股。

11.2019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数量以及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96元/股,回购数量调整为199,500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调整说明

2019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数量以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调整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调整的说明

2019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6,4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0,647,00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82,588,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89,058,000股。截至2019年7月12日,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5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回购事项进行调整,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96元/股,回购数量调整为199,500股。

(三)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股份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Q = Q0 ×(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股份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P=P0÷(1+n)

其中: P0为调整前的价格; 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价格。

3、派息

P=P0-V

其中: P0为调整前的价格; V为每股的派息额; P为调整后的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因此,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股份回购价格由每股9.845元调整为6.96元(具体计算方法P=(9.845-0.1)/(1+0.4)=6.9607元);同意将回购股份数量由14.25万股调整为19.95万股(具体计算方法Q=142,500×(1+0.4)=199,500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对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

六、律师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及解除限售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数量及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0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459,200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9年7月18日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经业绩考核,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所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条件已经达成,公司拟解锁股份数量为459,200股,解锁日暨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7月18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7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67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09.8万股(授予人数120人),预留限制性股票66.2万股。

2、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9月1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示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有三位拟激励对象因在公示期间提出辞职申请、入职期限未满足标准等原因,不再符合公司激励对象条件,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7年9月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股份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授予数量以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10月26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84.4万股,授予价格9.995元/股,授予对象110人,预留限制性股票66.2万股。

5、2017年11月3日,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844,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6、2018年7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18年7月18日,授予限制性股票65.6万股,授予价格6.76元/股,授予对象4人。

7、2018年8月30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56,000股,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8、2018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取消离职人员刘云龙、汪洋2人的激励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9.845元/股,回购数量30,000股。并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并同意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第一个解锁期解锁首次授予108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453,500股。

9.2018年12月17日,公司完成对刘云龙、汪洋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0.2019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取消离职人员黄建平、吴平2人的激励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9.845元/股,回购数量142,500股。

11.2019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数量以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96元/股,回购数量调整为199,500股。并且经业绩考核,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所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条件已经达成,公司拟解锁股份数量为459,200股,解锁日暨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7月18日。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锁定期届满

根据《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计划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为自预留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8年7月18日,完成登记日为2017年8月30日。截至目前,公司确定的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期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7月18日,至上市流通日锁定期12个月即将届满。

(二)解锁条件已完成情况说明

根据《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经逐条对照,情况如下表:

■■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19年7月18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459,200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动,仅考虑截至目前股本结构的情况,股份总数未考虑公司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2名所持有的199,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经业绩考核,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条件已经达成,公司拟解锁股份数量为459,200股,解锁日暨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7月18日。此解锁事项符合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涉及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事宜进行了核实,认为: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7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

2.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符合条件,本次申请解锁的4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法律程序。

我们同意董事会和激励对象提出的解锁申请。同意公司办理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459,200股限制性股票解锁手续。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及解除限售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1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9日披露《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工程项目的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并于2019年7月12日收到了《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招标》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省风景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人。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一一建筑》 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乐平市接渡镇杨子安片区、周家片区综合环境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实施机构:接渡镇杨子安片区、周家片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部;

3、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

4、中标人: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风景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注:浙江省风景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子)公司);

5、项目概况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06国道及城市入口道路改造,沿线外立面改造,杨子安村整村风貌提升、商业氛围打造、智慧村庄及附属设施建设,杨子安片区(含华家居委会)、周家片区(含双桥居委会)村庄环境的整治等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25774.82万元,其中设计费(含前期规划设计费)649.02万、建安工程费20389.63万,工程其他费用4736.18万;本项目计划工期为18个月。本次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3.00%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中标通知书如后续能顺利签订正式合同并开展设计、施工等将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业绩将起到积极作用。

四、风险提示

本项目最终中标金额、项目履行条款等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签订的合同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2日